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打好碧水保卫战,有效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稳步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以生态优美、绿色发展,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系统治理、协同联动,落实责任、多元共治为原则,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二、工作目标
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主要沟渠、湖泊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达标,力争在居民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实现突破。
三、重点工作
(一)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总口自来水厂取水点位于渔洋镇高湖村地界,主要污染源是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水源地划分为一级保护区,涉及农业种植面积570亩。根据相关规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应按要求落实隔离网、标志牌、警示牌、界碑等设置及维护。(责任单位:管理区自来水厂、城建局)
(二)城南河人工湿地建设。城南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位于南东泓社区,设计占地面积225亩,处理规模为 5 万 m3/d。主要功能是对上游污水处理厂尾水及城南河水,进行湿地净化处理后,回流入城南河。目前,项目已完成申报、设计、招投标等工作,下一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及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确保按期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南东泓社区、城建局)
(三)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管网建设。积极对接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确保2023年5月前投入运营,做到南部园区企业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保障园区水环境安全。定期开展园区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巡查,对污水渗漏问题及时上报处置。对接住建部门,跟踪莱克、柳伍污水专管建设。(责任单位:城建局、平原垸社区、江湾社区、红东垸社区、陶河岭社区)
(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长效管理。因河(塘、沟、渠) 施策,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开展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水质恶化的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到2025年前,完成所有排污口排查,明确入河入湖排污口责任主体。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40%左右。(责任单位:各社区、城建局、水利站、农办)
(五)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强化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鼓励联村、联户、村镇一体处理,尽量就地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厕所粪污。因地制宜地采用适宜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生态循环水网等多种治理模式,配套长效的运维管理经费、强化运维管理,引入市场化机制,鼓励建设智慧运维平台。推进“厕所革命”,稳步解决“垃圾围村”问题,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40%。(责任单位:项目办、各社区)
(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布局畜禽养殖,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逐步淘汰水冲粪,实现场区雨污分流,完善粪污存储、运输和还田设施建设。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模式。推进一批畜禽粪污收集、 贮存、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到 2025 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95%以上。(责任单位:农办、兽医站、各社区)
(七)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加快落实养殖水域规划制度,依法加强养殖水域统一规划,按照市统一部署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配合开展稻虾共作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积极推进养殖尾水对河道水质影响研究及治理,加快建设一批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程。(责任单位:农办、各社区)
(八)农业种植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灌溉区现代化建设,实施重大区域农田退水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到 2025 年, 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配合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加快建设一批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责任单位:农办、各社区)
(九)湖泊和沟渠的管理。加强城南河、百里长渠、重点湖泊(平艳湖、莫家潭)、十一条支渠和小沟小渠的环境综合整治。着力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等生态修复措施,使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主要河道湖泊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开展湖泊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和退田、退池还湖工程。到2025年前完成平艳湖还湖50亩,莫家潭还湖38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水利站、城建局、各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好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时限”,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二)加强资金筹措,投入到位。各责任单位主动对接市直相关部门,积极谋划项目、筹措专项资金,对于区镇负责工作及相关项目前期费用由管理区自筹资金予以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加大碧水保卫战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意识,营造有利于工作推进的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考核。建立定期督查机制,以督查促落实。对真抓实干、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推广;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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