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959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01日 00: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1日 00: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1 00:00


 

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有关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治理重点及牵头配合单位

党委(总支、支部)要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查纠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形式,重点监督查处下列问题:

1.贯彻落实方面。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满足于“圈阅”“转发”,不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工作;安排部署后不督办不落实或督办落实不到位等。

牵头单位:党政办

2.调查研究方面。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不深入了解情况、不解决具体问题,不注重实际效果;汇报工作只讲成绩、不谈问题,不讲真话、不报实情等。

牵头单位:党政办

3.服务群众方面。漠视群众困难,不作为、慢作为,服务承诺不兑现,“门好进、脸难看、事难办”,对群众合理诉求“推绕拖”,甚至故意刁难;资料要求繁杂重复、审批超时限;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长时间不更新等。

牵头单位:纪委

配合单位:组织部

4.项目建设方面。乱作为、假作为,搞假招商、假项目、假数字,搞脱离实际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

牵头单位:经发办

5.改进作风方面。会议审批不严格,层层重复开会,以会议落实会议,超规模、超时间开会;大会交流发言“穿靴戴帽”;民主生活会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甜味”过重、“辣味”不足;“三会一课”弄虚作假,学习教育敷衍了事,应付检查;抄袭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笔记等。

牵头单位:党政办

配合单位:组织部

6.改进文风方面。以文件落实文件,撰写材料、制发文件等“依葫芦画瓢”,脱离实际,无实质内容,机械照抄照搬照转,重复转发。

    牵头单位:党政办

7.责任担当方面。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凡事都要上级拍板,矛盾往上报、责任往上推,层层不表态等。

牵头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党政办、纪委

8.工作实施方面。对工作不重实效重材料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假经验、假典型等。

牵头单位:党政办

配合单位: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9.履行职责方面。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责任状”一签了之,对责任内容不监督不检查不落实;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等。

牵头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党政办、纪委

10.对待问题方面。向上级汇报时报喜不报忧,或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对上级交办的问题不按规定整改或整改不力;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在组织了解情况时不说真话等。

牵头单位:党政办

配合单位:纪委、组织部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8年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成立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名单于6月8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各单位对照10个治理重点,全面开展自查,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工作台账,列出清单,逐条整改。坚持边查边改边建,要根据问题梳理和自查自纠情况,依据实际情况对问题整改时限按照即时整改、1个月整改、1个季度整改、半年整改、长期坚持等类别进行划分,按照时间节点依次销号,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自查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及进展等情况形成报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整治阶段(2018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治理牵头单位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对照治理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对各单位专项治理情况定期进行督办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各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围绕工作特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全面客观进行总结。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单位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形成常态化治理,固化转化整治成果。总结报告于2018年12月25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再部署、再出发,是省委在新起点上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墙报、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治理工作的进展成效、经验做法,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担当。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既要通过集中专项治理查纠问题,又要循序渐进地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还要注重抓整改、建制度、立规矩。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等方式进行处置,构成违纪、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单位处置情况要及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检查督办。检查组重点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且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及自查自纠中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零报告”的地方和部门,采取不提前打招呼、突击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检查督办,明察暗访、检查督办情况要及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肃追责问责。纪委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当前纠正“四风”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政治担当,强化工作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造成不良后果、构成违纪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对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查找整改不到位、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对党的十九大后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原则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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