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8502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党政办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28日 08:45:0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8日 08:45:02 名  称: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8 08:45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工作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违建别墅问题、“大棚房”问题的清查、整治和“回头瞄”工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决彻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二、清查重点

2017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作为清查对象,重点打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对前期开展的“大棚房”农地非农、违建别墅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瞄”,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人员和事件。

    三、工作安排

各单位为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清理责任单位,负责对本村(居)辖区内的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开展现场清理,并填报清理统计表格,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5月26日前上报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单位要把此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是否有力的重大检验,将清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全面摸清底数。各单位要将辖区内所有占用耕地建设的建筑物纳入清查范围,将此次清查与违建别墅问题、“大棚房”农地非农问题、卫片执法、耕地保护监督等专项工作相结合,对自查出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为下一步专项整治打好基础。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纪委要提前介入,及时掌握清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在清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的现象要依记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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