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文背景:为加强虾稻投入品管理,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禁用渔具及禁售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虾稻产业绿色发展。
二、整治重点:(一)重点产品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2.兽(渔)药3.“非药品”4.种子5.农药6.肥料(生物肥料)7.禁用渔具及禁售渔获物(二)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覆盖全镇内农资经营点、养殖经营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三)重点单位。镇域范围内农资经营店、小龙虾餐饮经营单位、网上经营主体、虾-稻种植养殖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等。
三、工作安排:(一)宣传发动(1月至2月)(二)监督抽查(3月至5月)(三)整治打击阶段(3月至6月)(四)规范管理阶段(1月至7月)(五)总结提升阶段(7月)
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二)坚持检打联动,突出案件查处 (三)注重信息沟通,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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