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及“雨露计划+” 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3610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08:05:00 文  号:潜乡振发〔2023〕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17:09:00 名  称: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及“雨露计划+” 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1 17:09 来源:潜江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及“雨露计划+”

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乡村振兴办:

为全面做好潜江市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及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查漏补缺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23年 10月31日之前完成。

(二)认定要求

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工作,继续采用入户核准程序进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数据运用:各区镇街道以市乡村振兴局下发的2023年秋季学期市内就读学生信息、潜江市2023年春季学期已享受补贴对象数据和各村自行摸底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升学数据(以下简称“三个名单”)为参考开展认定工作。

2.入户认定:采取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各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根据下发参考数据入户开展认定,认定结束后报乡镇汇总。在认定过程中把握以下几个标准:一是市内下发的名单,经各乡镇比对确认后,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由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上门发放或通过网络等方式下达告知书(附件1);二是已享受2023年春季学期补助的市外就读学生,本学期继续就读且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填写《在校确认书》(附件2);因参军、休学、退学等原因不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填写《未在校确认书》(附件3);三是未在三个名单之列,确实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须提供2023年秋季学期学籍就读证明(附件4)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信网(高职、大专)学籍截图后进行资格认定;四是大专扩招生暂未取得学籍的,要梳理名单留存佐证,纳入2024年春季学期查漏补缺范畴;五是按照要求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查漏补缺工作;六是入户认定必须达到100%,不得弄虚作假,对户主在家的,必须是户主本人签字,对举家外出的,保存好微信截图、电话录音等佐证资料。

3.汇总初审:各乡镇根据各村报送数据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中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审核所报对象是否是已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二是市外享受对象是否具有相关佐证资料,在校确认书是否有家庭成员签字、村级认定人员签字(家庭成员因外出不能签字的,委托授权后可由村级认定人员代签);特别是已享受2023年春季学期补助,因参军、休学、退学等原因不能享受2023年秋季学期补助的对象,填写《未在校就读确认书》;三是各乡镇要对初审认定的对象进行入户抽查或电话抽查,保存好抽查记录,其中,市外就读生抽查比例不低于40%,未在两个名单中但符合认定标准的对象,已享受2023年春季学期补助但不能继续享受2023年秋季学期补助的对象,要全覆盖抽查。

4.公示公告:审定结束后,市、乡、村三级同步开展最终审核认定名单的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5.拨付兑现:公示结束后,统一将受助对象的补贴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市财政局认定账号)直补发放到户,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学年不低于3000元给予补助,并将政策享受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二、关于“雨露计划+”信息数据工作

(一)更新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数据(附件7)。新成长劳动力是指当年初中或高中毕业未继续就读中职(中专)或高职(大专)和当年已从中职(中专)或高职(大专)毕业且未继续升学(中专升入高职,高职升入本科)的对象,鼓励其参加技能高考,引导参加雨露计划技能培训。

(二)更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在读学生清单数据(附件8)。此名单与每年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政策享受清单一致,6月前按照春季学期数据建立清单,11月底按照秋季学期建立清单。

(三)更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已毕业、即将毕业学生就业意愿及岗位需求清单数据(附件9)。此表数据分别在当年秋季学期和次年春季学期中建立,春季学期要摸排即将毕业生的情况,秋季学期要摸排已毕业生情况并更新次年即将毕业生情况。在摸排毕业生的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引导,鼓励毕业生参加雨露计划技能培训后就业或创业。

(四)更新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及就业工作台账(附件10)。摸清脱贫人口技能培训底数,掌握脱贫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意愿、就业意愿或去向等,各乡镇要积极引导参加技能培训。“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在读学生(学生信息)、有劳动能力脱贫人口信息清单统一从现有台账及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提取。各乡镇要迅速组织核实,并更新系统,确保台账数据和系统数据一致。上述台账于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联合审定时一并报送。

三、相关要求

(一)责任落实到位。各区、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做好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和脱贫人口组织动员、摸底排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雨露计划中短期技能培训等工作。“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认定发放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对因主观故意或工作失误造成应享未享及错享的,市乡村振兴局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二)检查督办到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将组建工作督办专班,统筹对全市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认定工作及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各区、镇、街道要强化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推进、落实。

(三)统筹宣传到位。各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要利用上门告知、认定的机会,鼓励“新成长劳动力”继续接受职业教育,引导参加“雨露计划+”创业就业培训。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特别是已享受过“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就业创业工作,为他们提供就业创业机会。

附件: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告知书

2.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3.学生未在校就读确认书

4.     学年   季学期学籍就读证明

5.    区(镇、街道)   

在校就读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汇总表

6.            学期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兑现花名册台账

7.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

8.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在读学生清单

9.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已毕业、即将毕业学生就业

意愿及岗位需求清单

10.脱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意愿和就业意愿清单

潜江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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