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三个名单为准:(必须在系统里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没有消除风险点的监测户)
1、市下发的2023年秋季学期市内就读学生信息
2、潜江市2023年春季学期已享受补贴对象数据
3、各村自行摸底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升学数据
二、入户认定:
采取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各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根据下发参考数据入户开展认定,认定结束后报乡镇汇总。
1、市内就读学生: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由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上门发放或通过网络等方式下达告知书(附件1)
2、市外就读学生:已享受2023年春季学期补助的市外就读学生,本学期继续就读且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填写(附件2)(家庭成员因外出不能签字的,委托授权后可由村级认定人员代签)
3、因参军、休学、退学等原因不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填写《未在校确认书》(附件3)
4、未在三个名单之列,确实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须提供2023年秋季学期学籍就读证明(附件4)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信网(高职、大专)学籍截图后进行资格认定
5、大专扩招生暂未取得学籍的,要梳理名单留存佐证,纳入2024年春季学期查漏补缺范畴
6、按照要求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查漏补缺工作
7、入户认定必须达到100%,不得弄虚作假,对户主在家的,必须是户主本人签字,对举家外出的,保存好微信截图、电话录音等佐证资料。
8、更新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数据(附件7)。新成长劳动力是指当年初中或高中毕业未继续就读中职(中专)或高职(大专)和当年已从中职(中专)或高职(大专)毕业且未继续升学(中专升入高职,高职升入本科)的对象,鼓励其参加技能高考,引导参加雨露计划技能培训。
9、更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在读学生清单数据(附件8)。此名单与每年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政策享受清单一致,6月前按照春季学期数据建立清单,11月底按照秋季学期建立清单。
10、更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已毕业、即将毕业学生就业意愿及岗位需求清单数据(附件9)。此表数据分别在当年秋季学期和次年春季学期中建立,春季学期要摸排即将毕业生的情况,秋季学期要摸排已毕业生情况并更新次年即将毕业生情况。在摸排毕业生的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引导,鼓励毕业生参加雨露计划技能培训后就业或创业。
11、更新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及就业工作台账(附件10)。摸清脱贫人口技能培训底数,掌握脱贫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意愿、就业意愿或去向等。“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在读学生(学生信息)、有劳动能力脱贫人口信息清单统一从现有台账及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提取。要迅速组织核实,并更新系统,确保台账数据和系统数据一致。
公示公告:审定结束后,市、乡、村三级同步开展最终审核认定名单的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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