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矶街道办事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518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周矶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5日 16:10:00 文  号:周处发〔2022〕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5日 16:10:00 名  称: 关于印发《周矶街道办事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5 16:10 来源:周矶街道办事处

周矶街道办事处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潜江市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工程建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控制村级负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村()以集体全额自筹或部分自筹资金、上级划拨的专项资金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捐赠等为资金来源的以村(居)委会为建设、管理主体的农村建设项目。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三条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街道监督,村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街道成立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纪工委书记、分管行业项目建设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开展工作,负责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申报、立项备案、可行性审查、资金筹措方案审查、工程招投标监管、施工过程质量监督、资金监管等工作。

第五条 项目村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组织老党员、老村干部、村民代表和乡贤等人员组成监理专班,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农村工程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项目村(居)负责制定农村工程建设方案、工程申报立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工程建设环境、承担项目建设的债权债务及项目竣工后的维护管理。涉及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或高风险项目,应委托第三方监理咨询公司进行监理。

第三章 村级工程的建设主体

第六条 村级道路、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村级公益性建设项目,由村委会组织建设管理,承担项目建设阶段的相关主体责任。

村级道路建设由项目所在村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田路分家、路基加工、水系恢复和附属设施的建设、环境协调及建成后的养护工作。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是指村辖区范围内不由市级以上部门单位为项目建设主体的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第四章 项目申报

第七条 农村工程建设应坚持“服从规划”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由村委会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填写《周矶街道办事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2)。街道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依据发展建设规划、资金落实情况及村级组织的负债状况,审批决定工程是否开工建设。对于负债多、建设资金没有落实的村,不得批准该村的村级工程建设。

第八条 农村工程建设规模、资金筹措方案及工程验收结算、工程付款的方式由街道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确定。

第九条 凡有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村级工程,均应依程序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第十条 未按上述程序审批立项的项目,不得拨付项目资金。

第五章 招投标管理

第十一条 单个项目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村级工程必须进入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单个项目1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包括扶贫项目、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等)使用“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招标。通过上述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后,由村委会与施工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格式参照市级职能部门提供的统一合同范本。

第十二条 村级工程的“四议两公开”招标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告,公告中须注明工程造价、工期要求、付款方式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由各投标人向村委会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者,采用集中投标方式确定中标队伍。

第十三条 衔接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400万元,不强制办理财政投资评审,不强制招标,以街道为主体将衔接项目分类打包到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采购。

第十四条 街道在采购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应有明确的技术质量要求、竣工时间、资金筹措、资金支付、质量保证、履约责任和违约处罚等条款。合同应明确脱贫劳动力或有劳动能力的边缘易致贫户参与乡村振兴(扶贫)项目建设,并规范签订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等内容〔其中:投资总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至少使用1;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至少使用2名〕。

第十五条 经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项目,其工程变更按市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10%

第六章 资金管理及造价控制

第十六条 农村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循相关文件规定,科学确定并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依相关程序拨付项目资金。

第十七条 5万元以上、10万以下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制定的工程预算和决算;5万元以下工程,为节约项目成本,可由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分管城建、水利等行业部门技术人员做预算和决算,并由街道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第十八条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除潜江市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以外)开工后至竣工验收前,拨付工程款总额原则不得超过承包合同价的80%,验收合格决算后,预留结算总价1.5%的质保金后,付清尾款,待一年质保期后,支付完质保金。

属潜江市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合同应明确项目开工后预付财政衔接资金的20%、项目完工但来不及验收和审计决算再预付财政衔接资金的60%、项目验收合格和审计决算后再拨付财政衔接资金的18.5%、自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工程质量合格的再拨付1.5%的质保金等条款。

第十九条 经管站指定专人对农村工程项目的拨付款审核把关,实行项目建设专款专用,并根据项目设立明细账,加强对非工程费用支出的监督和控制。村级筹集的项目资金应统一纳入项目专账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拨付农村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均应由施工方提供正式建设发票,禁止使用白条支付工程款。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及物资,应由供货方提供税务部门合法票据,或附有物资采购明细及收货人签单作附件方可出账。

第二十一条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街道、村两级应及时向社会公示工程结算及资金拨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工程所属村委会负责项目资产、账务及其他后续管理。

第七章 项目建设过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 村级道路、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村级公益性、经营性建设项目必须申报审批,经街道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

第二十四条 规范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农村工程建设应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工程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应委托有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工程监理;50万元以下的其他村级工程项目,由行业部门专人和村委会指定代表为相应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员,依程序监督村级工程建设质量,行业部门专人不定时(不少于三次)对建设中项目关键程序进行现场质量监管,村级监理专班负责建设项目日常质量监管,并填写《周矶街道办事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记录表》(附件3),上交至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留案备查。工程质量村级监管要覆盖施工全过程全环节,街道监管记录日志不少于工期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五条 农村工程实行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建设主体对工程建设质量负主要责任。

第八章 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街道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填写《周矶街道办事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附件4),上交至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留案备查。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无质量监管记录日志的,不予以验收。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各项农村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包括村委会会议纪要、建设方案和立项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合同、预决算书、招投标资料和验收报告等,由经管站存档并妥善保存,以备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的督查和稽察,并分季度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 在农村工程建设管理中有违反规定的,将追究项目建设单位、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附件:1.周矶街道办事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2.周矶街道办事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审批表

3.周矶街道办事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记录表

4.周矶街道办事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附件1

周矶街道办事处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朱 耿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魏 刚 党工委副书记

杨 超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庄 磊 党工委委员

成    员:张怡昀 党政综合办主任

              陈  娟 纪工委副书记

              郭  枫 农业农村办副主任

              冯霂森 城乡建设管理办干事

              屈  云 工办副主任

              蒋启鹏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邱  云 网格管理中心主任

          沈文斌 财管所所长

          王志军 经管站站长

              各村支部书记均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郭枫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周矶街道办事处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备案表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绩效目标


计划日期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投资金额

总金额(万元)

其中

财政(万元)

部门(万元)

自筹(万元)





工程建设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经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周矶街道办事处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记录备案表



监管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施工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质量的评价及意见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整改措施


年 月 日

相关单位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管小组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附件4

周矶街道办事处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施工单位


开、竣工日期

2022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概述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评价及意见


年 月 日

相关单位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管小组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间:2022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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