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矶办事处“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5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24日 00:00:00 文  号:周办发〔2019〕3号 效力状态: 失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9日 00:00:00 名  称: 周矶办事处“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2-19 00:00

周矶办事处“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彻底清查整治“大棚房”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处,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长:龚本旭  党委书记

   长:何    党委副书记、主任

长: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礼涛  党委委员、副主任

              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中文  党委委员

   员:余雪婷  党政综合办主任

          刘汝军  农办主任

                  工办主任

董少卿  城建办主任

关国杰  农办副主任

              肖志江  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郭明龙  国土所所长

              关红兵  规划所所长  

杨希斌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刘汝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志江、郭明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排查清理阶段。办公室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将排查情况汇总上报领导小组核实,经党委书记、主任审核把关“双签字”,上报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整改阶段3月20前完成整改)。根据排查情况,组成三个专班:1.金星村搅拌站专班由党委委员、副主任贺磊负责,成员为城建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金星村“两委”等;2.昊源烟花仓库专班由党委委员、副主任贺磊负责,成员为农办、农技服务中心、国土所、茭芭村“两委”等;3.天恩建设搅拌站专班由党委委员、副主任余礼涛负责,成员为工办、规划所、国土所、范新场村“两委”等。各专班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政策宣传、问题查处和整治整改,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至办公室汇总、资料存档。办公室根据各专班整治整改情况,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纪委对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性、严肃性、复杂性、艰巨性,压实责任,各专班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专班、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肃督导问责。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四)提高整治质量。严格按照“立行立改,及时销号”的要求,狠抓整治整改,确保在3月20日前完成整治整改工作。严厉实施农地农用、农棚农用。办公室汇总工作完成情况,经党委书记、主任审核把关“双签字”,上报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五)接受社会监督。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7286351016),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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