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5 17:44 来源:潜江市科技局

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根据《潜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基干措施(试行)》(潜政发〔2023〕21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潜江市内注册,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2023年度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

(三)2023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含)以下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企业;2023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2亿元(含)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企业;具体补助比例根据申报情况而定;

(四)企业建立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须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用额;研发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或企业自主立项;研发费用以享受加计扣除金额为准;

(五)2024年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与2023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奖补不得重复享受。

(六)奖励资金实行分段奖补。根据测算结果,按照5万元/档的标准向下取到5万元位。单个企业兑付起点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潜江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书》;

(二)企业2023年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三)企业报送给税务部门202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采取科技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下载潜江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四、申报要求

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于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前,提交到市科技局高新科202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春雄  电话:15871429936

附件:潜江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书

附件

潜江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书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技术领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情况

专利申请量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

专利授权量

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

制订标准

其中制订行业以上标准

其它科技成果


研发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

项目实施取得成效










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研发投入

万元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

%

2023销售收入

万元

超出标准金额

万元

申请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客观有效,决无虚报,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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