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盐化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修编(2025-2035年)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55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江汉盐化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修编(2025-2035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江汉盐化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修编(2025-2035年)
规划范围:江汉盐化工业园原用地面积为699.94hm2,扩区新增用地面积为176.27hm2,新增区块主要位于周沙线以南、秋月四路以北,园区扩区后的总用地面积为876.21hm2,园区扩区后的四至范围为:北至滨河路、红旗路;西至秋月大道以东;东至汉江堤坝外侧堤角、兴隆河;南至秋月四路。
规划期限:本规划的时间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
近期为2025-2030年;
远期为2031-2035年。
规划目标与功能定位:
目标:以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盐穴储能项目建设为契机,合理布局规划用地,优化功能结构,完善道路交通和设施配套,打造安全、智慧、绿色化工园区。
定位: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华中盐穴储能调峰基地,湖北省化工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武汉都市圈产业协作配套区。
二、规划组织单位信息
名称: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潜江市江汉路39号
邮 编:433100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7286231021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友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武汉市江汉区汉兴街街道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二号常宁里台银别墅51栋
邮 编:430024
联系人:邹 工
联系电话:02763603585
E-mail:116212500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或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我单位进行回访。
3、我单位在接收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理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予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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