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开展“文明有礼我先行”实践活动工作要求,为树立城管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推动文明有礼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经局领导同意,对局系统公务车、执法执勤车辆以及私家车、电动车等出行作出要求,现提示如下:
一、加强教育管理。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传达实践活动内容和要求,扎实开展文明有礼建设,经常性自查督促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要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头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戴头盔、礼让行人,规范停车,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二、规范公务用车。严格落实法定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的报备与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开特权车,不随意变道和加塞,做到开车不超速、酒后不驾车。不违规停车,停车不堵塞交通,不占用私人车位,不在未划设停车标记的公共场所停车。
三、争做文明标兵。树立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维护出行秩序,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持证驾驶,系好安全带,禁止驾驶时拨打电话,路过斑马线时主动减速、礼让行人,严禁往车窗外乱扔垃圾、吐痰等行为。骑乘电动车要佩戴头盔,不骑乘无号牌、安装遮阳棚、风挡等非法改装的电动车,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走机动车道,停车时将车辆自觉规范摆放在划定的停车线内。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