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23年9月7日至26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2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涉及我市整改任务32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17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张随 电话:0728-6255766
一、反馈问题
督察组在竹根滩三江村和泽口周潭村的县河旁,竹苑小区县河边,七喜国际大酒店四支渠旁,均发现大量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长时间未清理的情况,对河流水体直接或间接构成污染。
二、整改目标
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三、整改措施
开展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加强城市环境管护;加大对乡镇的考核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制止乱倒垃圾污染河渠等行为;清理竹根滩三江村和泽口周潭村的县河旁,竹苑小区县河边,七喜国际大酒店四支渠旁垃圾。
四、效果
(一)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会战和“全民洁城”活动,清理村主次道路、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岸沟渠沿线卫生死角、盲区。
(二)以乡镇为单位,设置垃圾暂存点,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
(三)扎实开展城乡结合部和河渠水域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持续向好。
(四)督促泽口街道、杨市街道、竹根滩整改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瞄”,巩固整治成果。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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