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5-04-24 14:49 来源: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1.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对中心城区各街道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各区镇街道农村环境卫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城区环卫项目建设工作和指导乡镇环卫项目建设工作;完善城市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系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推进中心城区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做好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监管,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收集及处置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经处理达标排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4.组织实施中心城区道路扬尘污染和保洁工作,加大中心城区渣土运输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垃圾管理、道路环卫作业质量监管,对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对中心城区公园游园(紫月湖公园、曹禺公园、南门河游园)社会生活噪音进行日常管理。

6.对中心城区辖区内餐饮业油烟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7.按照《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潜江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8.按职责落实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有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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