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20年12月21日至30日对潜江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5月8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局按照全市整改方案要求,已将涉及我局整改任务清单1号任务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张 随 电话:0728-6491006
一、反馈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在座谈调研、个别谈话、走访问询中发现,潜江市个别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没有真正入脑入心,在谈到生态环保工作时,存在“小富即安”思想,满足于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省内排名靠前、完成考核任务有保障,对当前生态环保工作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缺乏整体把握,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充分、统筹谋划不够。扬尘污染整治标准不高,导致扬尘污染等问题较为突出。“回头看”期间,督察组接到的群众举报事项中,涉大气污染举报数量占总数的64%。
二、整改目标
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整改措施
1.提升城区渣土运输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引导渣土运输公司提高标准,使用具有密闭装置的专业作业车,淘汰老式渣土运输车辆;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运输车辆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等现象。
2.加强城区道路保洁,落实保洁作业分级管理,提高机械化清扫率,确保市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100%,次干道达到80%以上。
四、效果
1.推行常态化执法检查,提高巡查频次,重点检查渣土运输车辆的密闭状况、行驶路线等;不定期组织集中检查行动,联合交警部门,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行为。
2.按照科学合理调控原则,每日出动洒水、机扫、雾炮降尘、路面养护等机械化车辆40余台,对城区主次干道及人行道板、交通渠化岛和垃圾集并点及周边进行全面冲洗,切实保障了城区环境卫生整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和扬尘治理工作要求,积极调度机械化作业车辆开展应急作业,高效治理薄弱环节,有效改善了城区空气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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