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18年9月11日至21日对潜江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2月25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局按照全市整改方案要求,已将涉及我局整改任务清单2号任务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张 随 电话:0728-6491006
一、反馈问题
一些区镇和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淡薄,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的治理未建立长效机制,缺乏彻底根治的决心和信心。如潜江市区镇街道农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随意填埋等。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长效机制。
四、效果
1.根据《潜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方案》《潜江市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市直相关部门、各区镇街道工作职责,加强多项措施落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
2.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对23个区镇街道、399个村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实行全覆盖,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
3.按照“周巡查、月督办、年总评”的要求,每月对各区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暗访检查,针对发现问题交办各乡镇整改,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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