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20年12月21日至30日对潜江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5月8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局按照全市整改方案要求,已将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清单中第25号任务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张 随 电话:0728-6491006
一、反馈问题
一些区镇和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淡薄,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的治理未建立长效机制,缺乏彻底根治的决心和信心。如潜江市区镇街道农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随意填埋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效果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行常态化执法检查,提高巡查频次,重点检查渣土运输车辆的密闭状况、行驶路线等;不定期组织集中检查行动,联合交警部门,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行为。
2.组织执法人员对主城区餐饮店的油烟净化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及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规范烧烤摊位的经营区域和时间、要求经营主体配备油烟净化设备且正常开启,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3.建立餐饮油烟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对接到的群众反映、投诉问题第一时间跟进处理,相关诉求均完成调查核实与整改闭环,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困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