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清单32号任务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7 11:45 来源: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18年9月11日至21日对潜江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2月25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局按照全市整改方案要求,已完成涉及我局整改任务清单32号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张  随                 电话:0728-6491006

一、反馈问题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东荆河、总干渠、汉南河等流域的“毛细血管”污染防治力度。

二、整改目标

逐步改善农村小沟小渠水环境质量。

三、整改措施

及时清理、收集、转运、处置东荆河、总干渠、汉南河沿线生活垃圾。

四、效果

1.对总干渠流域、汉南河流域、东荆河流域沿线乡镇进行常态化保洁,清理积存垃圾、零散垃圾及漂浮物,确保岸净水清。

2.以“全民洁城”“清洁家园”“扫干净、码整齐、清通透、分好类”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汉南河、东荆河、总干渠流域沿线环境整治,将生活垃圾清收转运至市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确保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严防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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