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清单31号整改销号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115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5日 11: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5日 11:00:00 名  称: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清单31号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05 11:00 来源: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湖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9月11日至9月21日对潜江市进行了督察,并于2018年12月25日向我市反馈了36项意见,我局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31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鲁国木      电话:0728--6491006

一、反馈问题

要切实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处置体系,建立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目标

实现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覆盖。

三、整改措施

1)实行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推行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

2)加快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投运。

3)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措施,建立城市生活垃圾长效监管机制。

四、效果

我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场化公司负责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作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于2020年12月30日点火运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每天约600吨;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已实行了市场化托管运营,并配套制定了环卫精细化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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