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和《湖北省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等精神,按照《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城管改革实际,制定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城市管理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潜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努力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城市管理的机构职能设置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工作各方面。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3.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
4.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实现我市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改革内容
根据《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涉及到城市管理职能调整、机构划转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是将“潜江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将“潜江市园林局”行政职能回归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不再保留市园林局。
三、实施步骤
(一)组建工作机构(2019年1月下旬)
由刘冰同志领衔挂帅,任潜江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工作专班第一组长。何本龙任组长具体承担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任务。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政工人事科、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等相关科室长为成员的机构改革工作专班,余才平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的协调组织和与市机构改革办的沟通联络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2019年1月下旬)
1.制定方案。我局将根据市机构改革办的要求,制定《潜江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改革内容、步骤、时间安排等,确实做好机构改革准备工作。(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政工人事科;责任人:余才平)
2.方案报审。积极与市改革办进行对接,将我局制定的《潜江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上报市机构改革办,根据市改革办修改意见,将方案提交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审议通过,并以党组文件正式报送市机构改革办公室备案,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专班要迅速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政工人事科;责任人:余才平)
(三)学习动员部署(2019年1月下旬)
1.学习机构改革相关精神。组织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工作专班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以及市机构改革办编印的《潜江市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指南》等资料,熟悉深化机构改革政策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改革目标和改革思路。(责任人:何本龙)
2.召开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工作动员会。潜江市机构改革办备案通过《潜江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后,召开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工作动员会,传达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启动我局机构改革工作。(责任人:何本龙)
(四)部门挂牌(2019年2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提前制定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园林局新机构挂牌工作方案,按规定报市政府办审定,同时将方案上报市机构改革班备案。(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责任人:毛小玲)
2.举行挂牌仪式。挂牌仪式由分管市领导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共同揭牌;分管市领导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挂牌仪式将按照严格省城管执法局具体要求举行。(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责任人:毛小玲)
3.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与市委宣传部进行沟通,第一时间将挂牌地点、时间和出席领导向市委宣传部上报,请市委宣传部安排电视台、潜江日报、新闻网等相关媒体对城市管理局挂牌仪式开展宣传报道。(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政工人事科;责任人:余才平)
(五)做好涉及机构改革相关配套工作(2019年2月至3月)
1.做好印章刻制使用。局办公室按照《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将“潜江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潜江市城市执法局”的要求,做好城市管理局和园林局新印章的报批及制作使用,原印章同时废止并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封存。(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责任人:毛小玲)
2.做好文件发送的衔接。局办公室要分别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市城市管理局申请立户的函,(抄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文件发送新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分管领导信息、保密员及公文交换人员信息(办公室电话号码及手机号码)。局办公室要向市委机要局报送我局密码电报立户和电子政务内网、党政加密办公系统联网调整情况的函,办理单位名称变更手续,提供单位新名称的公章印模。(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责任人:毛小玲)
3.做好办公用房调整。积极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沟通,对市城市管理局办公用房进行调配。(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责任人:毛小玲)
4.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安置。积极与市老干局进行沟通,做好市城市管理局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政策落实。(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政工人事科;责任人:余才平)
5.做好工作档案移交管理。积极与市档案局进行沟通联系,做好市城市管理局档案归类管理。(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责任人:毛小玲)
6.做好资产交接。积极与市财政局进行联系沟通,做好市城市管理局资产清理工作。(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财务审计科;责任人:彭薇)
7.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积极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联系,做好机构改革后党组织名称变更工作。(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政工人事科;责任人:余才平)
(六)制定报批“三定”规定(2019年2月至3月)
市城市管理局在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后,按照市编办要求有序推进“三定”规定制度工作。
1.起草“三定”规定草案初稿。根据市编办提供的“三定”规定模板、部门机构编制职数框架,积极与市编办进行沟通协商,起草研究本单位“三定”规定草案初稿,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上报市编办。(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政工人事科;责任人:余才平)
2.修改完善“三定”规定草案初稿。根据市编办反馈的意见,对“三定”规定草案修改完善。(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政工人事科;责任人:余才平)
3.形成“三定”规定草案,按程序报审。将修改完善的“三定”规定草案,形成送审稿,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以党组文件报市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按程序审核批复。(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政工人事科;责任人:余才平)
4.落实部门新“三定”规定。按照批复的“三定”规定,及时开展“三定”实施工作,落实人员定岗定编,明确岗位职责,将“三定”规定的各项内容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政工人事科;责任人:余才平)
(七)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2019年3月)
按照机构改革精神,对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园林局的相关文件进行清理,解决现有文件与机构改革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责任人:毛小玲)
(八)总结经验(2019年3月底前)
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后,局办公室要完善机构改革工作档案,对机构改革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是机构改革办公室。(责任科室:市城市管理局政工人事科;责任人:余才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改革各项任务。在市委领导下,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各相关责任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制定改革时间表,建立改革任务总台账,对表推进,逐项落实。
2.注重思想引导。切实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对待进退流转,服从组织安排,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加强改革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改革良好氛围。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3.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机构改革工作与中心任务、日常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检查督办、一同推进落实,保证工作不出现任何空档期。对改革压力、改革代价和改过渡期内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前研判、提前谋划、提前准备,保证改革稳定有序进行。
4.严明干部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在机构改革期间,不得违规发放财务,不突击提拔任用干部。
附件:潜江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
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刘 冰 潜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组 长:何本龙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彭其山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张立明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
漆 艳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
成 员:余才平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政工人事科科长
彭 薇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
毛小玲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郭 颂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蒋 琛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余才平同志为联络员(13997988855),负责市城市管理局机构改革的协调组织和与市机构改革办的沟通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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