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城市管理业务常态化考评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城管局系统二级单位。
二、考评方式
城市管理业务工作常态化检查考核采取机动巡查、周检查、月考评、季点评、年总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机动巡查。由城管支队、环卫局、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分管督查领导轮班带队,城管支队(4人)、环卫局(24人)、指挥中心(3人)督查人员分班次参加,不定期对局属各单位业务工作进行巡查,重点巡查省厅暗检反馈问题、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交办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市局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周检查。由局环卫秩序管理科负责组织,按照《市城管局关于对城区环境卫生秩序实行常态化管理的工作方案》(潜城办发〔2019〕1号),每周一次由市局领导带队例行检查。
(三)月考评。由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根据数字城管案件统计数据和“12345”案件数据,综合周检查及机动巡查情况进行评分排序,考评结果形成城管业务工作月通报。
(四)季点评。由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省城管季度暗检情况、市局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督查专班机动巡查反馈情况以及数字城管案件和“12345”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综合点评督办。
(五)年总结。综合全年月度考评结果,对局属各单位业务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及排序,作为城管局二级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果,总分值40分。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暗检指标作为市城管局业务管理工作常态化考评标准。
(一)街面环境卫生。主要考核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成堆暴露垃圾及杂物和成片灰尘带;路面、人行道、绿化隔离带、树池内的纸屑、烟头、塑料袋等废弃物数量;城乡结合部是否脏乱差等。
考核对象:环卫局、农卫局、园林局(口袋公园、小游园)、南门河游园、曹禺公园、火车站管理办
(二)垃圾清运设施。主要考核垃圾运输车外观是否干净整洁、标识清晰,是否密闭运输,无遗撒滴漏现象;垃圾转运站等设施完好及标志齐全,是否影响周边环境;垃圾容器是否存在破损、不洁、无盖或垃圾外溢。
考核对象:环卫局、农卫局
(三)公共厕所管理。主要考核公厕是否专人保洁管理、按时间开放;公厕内设施是否完好;公厕指示牌设置是否规范。
考核对象:环卫局、南门河游园、曹禺公园、火车站管理办
(四)店面广告管理。主要考核户外广告设置是否规范,有无破损、缺字、错字;一店多牌、乱设移动灯箱广告(店招);悬挂经营性横条幅;城市“牛皮癣”。
考核对象:城管支队
(五)建筑渣土管理。主要考核建筑渣土运输车外观是否干净整洁、标识清晰,是否密闭运输,有无道路遗撒现象;临街施工(店面装修)是否围挡作业;建筑垃圾是否规范处置;工地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考核对象:城管支队
(六)沿街秩序管理。主要考核主次干道出店、流动、占道经营;搭台(搭棚)宴请及宣传;道路两侧牵绳晾晒;早点、夜市等餐饮占道作业,乱泼乱倒。
考核对象:城管支队、南门河游园、曹禺公园、火车站管理办
(七)绿化缺失治理。主要考核绿化隔离带、花坛内是否存在踩踏、缺株死株;公园或游园内是否存在踩踏、缺株死株及大区块裸露泥堆;绿化苗木上是否有乱牵乱挂问题。
考核对象:园林局、南门河游园、曹禺公园、火车站管理办
(八)市政设施管理。主要考核井盖缺失、破损;路面及步砖、站卧石缺失、破损;路灯线路、灯杆、灯具以及景观亮化灯饰设施完好,按时开启和关闭。
考核对象:市政局、路灯局、火车站管理办
(九)交通秩序管理。主要考核机动车占压人行道违停;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停车场(停车位)车辆有序停靠。
考核对象:城管支队
(十)应急处置管理。主要考核强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情况。
考核对象:城管局系统各单位
(十一)重点督办整改。主要考核“12345”市长热线交办市民投诉案件的受理及处置情况;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交办事项整改落实情况;省厅暗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市局周检查、督查专班巡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考核对象:城管局系统各单位
四、计分办法
城市管理业务工作常态化考评按月评分,评分均采取百分制,周检查得分占总分的40%,机动巡查得分占10%,数字城管案件办理得分占30%,“12345”市长热线案件办理得分占20%。月度考评得分=4次周检查考评平均分×40%+机动巡查考评分×10%+数字城管案件办理考评分数×30%+“12345”市长热线案件办理考评分数×20%(详见附表)。
机动巡查考评分实行扣分制,总分100分。巡查发现问题一项扣1分,整改事项整改不到位一项扣5分。
数字城管案件办理以案件办结率、按期办结率、返工率三项指标为主要内容进行评分。数字城管案件办理得分=100分-(1-案件办结率)×0.5-(1-按时办结率)×1-(1-返工率)×2。
“12345”市长热线案件办理以逾期案件数、重办案件数两项指标为主要内容进行评分。“12345”市长热线案件办理得分=100分-逾期案件数×1-重办案件数×2。其中逾期案件数实行累加计算,重办案件数以当月数为准。
五、奖惩办法
(一)通报公示。按月制发《城市管理业务考核通报》一期,公布各单位考核结果,公示考核排名及成绩,并进行问题评析。
(二)例会点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点评会议,通报环卫秩序常态化管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点评突出问题,协调办理疑难问题。
(三)奖惩兑现。从局属各单位年度经费中预留考核保证金,其中城管支队、环卫局、园林局、市政局5万元,南门河游园、曹禺公园、农卫局、路灯局、数字指挥中心3万元,由局财务科专账管理。年度考核前三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依次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考核排名后三名单位,扣除全部考核保证金;其他单位返还当年考核保证金。
(四)责任追究。对工作推诿、扯皮、拖延处置的,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连续两次常态化月度考评排序倒数第一的单位,由局主体办对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连续两次省厅暗检反馈问题排名最后的责任单位,或连续三次常态化月度考评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由市局主要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该单位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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