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0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17:32:47 文  号:潜城文[2019]3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17:32:47 名  称: 城管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0-18 17:32


 

为切实整改我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抓系统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对系统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力的问题,进一步培养干部职工优良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观念,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城管系统开展干部职工作风大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打造“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法制型、廉洁型”五型机关为载体,持续整顿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努力锻造一支务实高效、清正廉明、作风优良、团结一心的城管队伍,充分发挥城管系统的各项职能作用,促进城乡居住环境大改观、大提升,推进我市“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的发展布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对象和范围

城管执法局系统全体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和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协管员、合同工。

三、整治内容

“作风大整治”活动将重点整治城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抓系统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对系统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认真查找一批庸懒散软型、老爷型、混日子型、观察型、牢骚型、违纪违法型的人员;主动纠正一批工作互相推诿、作风漂浮、人浮于事的人员;坚决整治、清除一批顶风违纪和违法以及对城管系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人员。

着力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局党组决策部署不彻底,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报告,擅自作主以及对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不研究、不分析,盲目决策,造成不良反响或一定损失的问题;不注重学习掌握党章党规党纪和政策法规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充分、不扎实,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搞“一言堂”,班子内部矛盾突出,影响工作任务落实的问题;对工作调查研究不深入、运行情况掌握不全面,不能主动协调解决矛盾问题,造成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干部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对承担上级考核指标落实不到位,每季度、半年或年终考核全省、全市排名靠后,影响全市、全局整体工作考核位次的问题。

(二)着力解决纠正“四风”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违规公款吃喝、互相宴请,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的问题;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以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违规公款旅游,借公务、培训学习考察之机,变更行程旅游的问题;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或接受土特产的问题;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问题;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车不按规定停放,执行公务期间乱停乱靠的问题;执法人员(含协管员)在执法期间不着装或着装不整,执法行为、执法程序不严谨,造成负面影响的问题;婚丧喜庆事宜分批操办、异地操办、变换身份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履职担当不够的问题。重点整治内工作不愿干、怕担风险不敢干、不愿担当作为的问题;官僚主义倾向严重,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落实少,对群众反映的事项不理不睬的问题;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消极应付的问题;工作落实不到位,用会议落实会议的问题;推进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突出、措施不力、政策落实缩水走样的问题;单位管理混乱,管理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期间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玩游戏、看电影、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开会派人顶替,擅离职守,自由散漫等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问题。

(四)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承接“放管服”改革任务不到位,便民服务窗口单位及公共服务事项未做到“应进必进”的问题;行政不作为,怕担责,对群众、企业困难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对侵害群众、企业权益的举报和投诉不受理、不查处或慢处理、缓查处的问题;行政慢作为,政务服务质量不高、效率低下,内部各项业务互不兼容,办事程序复杂、要件多、时间长,群众“多头跑”的问题;行政乱作为,罚款、收费存在弹性,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变相加重群众、企业负担,服务态度生、冷、硬,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此次“作风大整治”活动由局党组牵头,各总支、支部组织实施,从2019年10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总支、支部要对照“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作风大提升活动,做到干部职工人人行动、同步推进。

(一)学习动员阶段(1020日-1030日)。主要任务是以抓学习,提升政治站位;抓宣传,提升舆论氛围为载体,要把学习作为作风大整治”活动的首要环节来抓,同时搞好宣传动员,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上来。

——抓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中央、市有关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切实转变城管执法系统工作作风奠定坚实基础。各单位要坚持每月至少开展2次集中学习,将学习活动作为改进干部作风的主要抓手,长期坚持。

——抓宣传,提升舆论氛围。各单位要不断强调“作风大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作风大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开展“作风大整治”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将一些作风好,敢担当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及时向局党组推荐在全局系统树立“岗位标兵”。同时,各单位要对在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软型、老爷型、混日子型、观察型、牢骚型、违纪违法型”等突出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干部职工分情节分别给予谈话教育、通报批评、问纪问责或将其清除城管执法系统。各单位要通过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敢于担当、善谋实干、作风过硬,在全局系统营造浓厚的转作风、敢担当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111215日)。主要任务是以抓实施,提升作风转变;抓问责,提升责任担当为载体,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整改提升,做到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有力、整改效果明显,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抓实施,提升作风转变。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具体实施。一是对照工作认真查摆问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每件事情摆进去,既要深刻查找剖析自身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短板,也要深入剖析本单位以及工作领域相关干部职工的作风突出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要拓宽查摆渠道,重点从服务效能、事项办理、营商环境中查,从项目建设、执纪执法、民生保障中查,从上级通报、领导批示、群众呼声、舆情反映中查,做到举一反三,逐条归类梳理。二是互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召开一次围绕作风大整治”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互相查找个人在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按时限期加以改正落实。三是主动认领上级指出问题。各单位负责人要结合日常工作,积极主动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已呈现的问题或指出的工作短板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各总支、支部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指出属单位及其干部职工亟待解决、整改的问题。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寻找问题。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书、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召开座谈会、下访调研、谈心交流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五是联系实际落实整改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查摆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落实整改责任,使整改工作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发现一批、纠正一批、提升一批。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的问题整改情况要在全局系统公开,由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其他干部职工问题整改情况在各自单位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

——抓问责,提升责任担当。1220日前,各单位干部职工的个人问题整改到位后,要将整改台账统一报送到“作风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开展走形式、搞应付、作风效能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追纪问责,并对活动开展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问责。对在“作风大整治”活动中顶风违纪的干部职工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格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涉及违法问题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考核阶段(1220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以抓考核,提升工作效能;抓机制,提升管理效能为载体对全局系统“作风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督查考核,建账立制,形成一套完整的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机制,让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抓考核,提升工作效能。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考核专班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不定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整改成效。考核专班要坚持效果导向,要把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推进工作落实中,要创新检验评估方式,通过领导点、同事帮、下级提、群众评等方式,完善效果检验机制,以好的效果检验好的作风。局党组将这次“作风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列为今年局属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把考核和评议结果作为综合评价、科学使用干部的依据对作风大整治实施方案不执行不落实的实行严格问责,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各单位要在作风大整治活动中认真总结整改成果,形成高质量的总结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作风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抓机制,提升管理效能。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完善常态推进机制,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推进作风大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机构,形成合力。既要解决好当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民主议事、请示报告等有关工作规章制度,巩固“作风大整治”活动成果,构建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常态化运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成立市城管执法局干部职工作风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龚义海同志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戴宇锋、梁金平、张立明、漆艳、胡飞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黄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主体办具体负责“作风大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2.加强责任传导。“作风大整治”活动是重朔城管形象、提振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实施,各总支、支部要层层传导压力,将局党组有关作风大整治的意见、决定以及精神、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和每一个协管员、合同工,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同时,各总支、支部要向局党组作出整改承诺,各单位每一个干部职工要向各总支、支部签订“作风整改承诺书”。

3.注重示范带头。各单位要根据活动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夯实责任,确保“作风大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展开,并将活动方案于1025日前报送“作风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负责人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作风建设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作风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带头查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补齐短板,形成“头雁效应”。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内的作风建设,要将开展“作风大整治”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促使各单位领导班子走在前列、争当表率,形成以上率下、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局党组将加强对各单位开展“作风大整治”活动的全程指导、监督,参与“作风大整治”活动的考核、验收。

4.加强督查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0728-6491006),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核查处置、通报曝光、线索移交的力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要时间节点,不间断的进行抽查暗访,抓住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问责一起,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作为,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各级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5.落实保障机制。局党组将为干事创业、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工作上给予支持,生活上给予关心,政治上给予待遇,最大程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建立诽谤诬告行为惩戒制度,加大查处力度,把诬告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因素,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让诬告者付出代价,为担当实干者解除“后顾之忧”。

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反馈,要在每一阶段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风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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