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34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15日 15:18:2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5日 15:18:21 名  称: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0-03-15 15:1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新台阶,根据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3月16日至18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全局系统内部环境整治

做好住宿区、办公区内的楼道、仓库、存车棚、停车场、储物间、卫生间、墙面、门窗等部位的卫生大扫除及消毒杀菌工作,清除卫生死角,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除四害”工作措施,创建文明、安全、整洁的生活和办公环境。

责任领导:戴宇锋

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二)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以城区火车站广场、公园游园、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区域、树池花坛、公厕、各类公共设施以及环卫、市政、园林等作业设备设施为重点,开展“搬家式”大清扫,彻底清理垃圾和杂物,切实做到城区道路清洁、无尘、设施设备干清,树立业务主管部门作业高标准。

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局、园林局、南门河游园管理处、曹禺公园管理处、路灯管理局、火车站站前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加强活动期间垃圾收运保障。

1.合理调配收运频次。全市大扫除开展后,必将增大垃圾收运压力,要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保障力度,根据清运需求合理安排收、转运车辆频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随产随清,为全市大扫除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强力保障。

责任领导:黄冬林  张立明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局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局

2.收运集并同步消杀。一是持续做好疫情期间垃圾容器、运输车辆、垃圾中转站等的消毒灭菌工作,实行垃圾中转站收集转运,填埋厂集中消杀后统一进行处置。二是继续对庭院、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等产生的废弃口罩实行定时定点专线回收,集并后集中消毒灭菌存放,于次日移交至医疗废物专业运输处置公司,确保废弃口罩日产日清。

责任领导:黄冬林  张立明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局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局 潜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作为当前局系统复工复产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完善防护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二)建立台帐,严格督察。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专项工作台帐,局主体将办会同局办公室、业务管理科督办检查局属各单位的工作进度和成效。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重要意义,注重对典型事例的宣传曝光,提升社会公众参与率,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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