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专题会议工作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潜江市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任务整改落实清单>的通知》(潜环委〔2024〕5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农村人居环境大会战工作部署,按照标本兼治、多管齐下,举一反三、综合施策的原则,采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模式,督促四湖总干渠流域沿线区镇街道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网格,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环卫保洁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时间
2023年6月24日至12月30日
三、整改任务及标准
(一)建立环卫保洁长效机制。一是合理设置垃圾箱(桶),农村生活垃圾做到全收集、全处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二是保洁员每天定时对河道两岸、道路两侧、公共区域进行保洁,其余时间往返巡捡垃圾,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整治,防止反弹;三是建设村垃圾集并点,规范收集路边、河边、林间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效果明显”。四是以四湖总干渠沿线为重点,提升保洁质量和水平,全面清理“垃圾沟”、“垃圾塘”。
(二)加大垃圾清收转运力度。督导市场化公司做好人员、车辆、转运设备调度工作,合理规划转运路线、转运时间,增加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频次,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将压缩站垃圾清空。加强对压缩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勤清洗、维护保养,杜绝转运途中“滴、漏、撒”,造成二次污染。
(三)严格督办检查考核。按照“周巡查、月督办、季考核、年总评”的要求,对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成效严督实考,严格奖惩兑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层层落实责任,坚持一线督办,将清扫保洁清收转运任务细化分解,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任务落地落实。
(二)广泛宣传,全员参与。充分利用走访调研、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塘沟渠垃圾和杂物,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共建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强化对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督办指导,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区镇街道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与季度考核挂钩。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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