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城市管理新政策来了!
五项措施助力经济发展!




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需要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有序开放部分城市公共区域,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发展各类便民经济,有效助力经济发展。现将有关措施通知如下:可以利用有条件的城市道路、背街小巷或空场地,允许餐饮商家占用人行道经营或在空场地开办夜市、排挡。
可以利用有条件的公园、广场、空地或商业繁华地段,开办临时便民市场;可以利用有条件的背街小巷,允许占道经营便民菜场。

可以利用有条件的公园、广场为商家提供宣传促销活动场所;允许大型商超利用门前自有区域开展促销活动。
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创新执法工作机制,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一般性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尽可能不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各地各部门要精准对接人民群众需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维护好市场秩序,保护好城市环境。免除各类商业活动的占道、场租、摊位及卫生等相关费用,切实降低商家经营成本;推行餐厨等垃圾分类投放机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园、广场、道路干净整洁;属地政府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居)主导作用,组织社区(村居)党员、志愿者等,全方位做好监管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