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3年人才超市运行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版)
潜江市2023年人才超市运行经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5分(满分100分),其中:项目投入15.5分(满分20分),项目过程16分(满分20分),项目产出32分(满分35分),项目效果21.5分(满分25分)。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良”。
(一)项目投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投入指标完成情况,满分20分,得分15.5分,扣4.5分,主要扣分点: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偏离原因分析: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绩效指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无相关性,不够细化、不够具体,质量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设置偏少。②预算测算依据不充分,未按照《关于推进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建设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562号)第七项资金奖补方法测算。③人才超市实际资金使用超出分配额度,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不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指标完成情况,满分20分,得分16分,扣4分。
主要扣分点: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有效性。
偏离原因分析:①本项目无人才超市运行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相关资料不齐全;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落实不到位。
(三)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35分,得分32分,扣3分,主要扣分点:实际完成率—4次大型投融资活动;质量达标率。
偏离原因分析:①根据现场勘察和访谈笔录,人才超市按合同义务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7日应组织4次大型投融资活动,实际组织两次。②根据现场勘察以及对7项服务4项义务的核查情况,潜江市人才超市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7日7项服务质量合格,4项义务中的投融资活动次数不足,其它3项义务质量合格。
(四)项目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效果指标完成情况,满分25分,得分21.5分,扣3.5分,主要扣分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偏离原因分析:根据调查问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均未达到目标值90%以上。
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7日潜江市人才超市运营机构-潜江市同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培养有一支熟悉经办业务、综合素质较高的服务团队,执行一整套规范化的日常管理制度和项目服务流程,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服务。
1.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绩效指标不够细化、不够具体。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时,质量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设置偏少。
2.资金分配方式不合理
人才超市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7日实际使用资金超出预算额度,服务的产出数量不理想,投入产出不匹配,各方对资金分配方式,与单位实际不相适应。
3.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
人才超市运行经费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难以监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满意度均未到预期目标。
4.部分合同义务未履行
项目实施的资料不齐全,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落实不到位。部分合同义务未履行,缺乏合同监管。根据《关于委托运营潜江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的协议》第五项乙方的权力与义务,潜江市人才超市承诺每年组织4次大型投融资活动,实际组织两次投融资活动,未完全按照合同义务履行。
五、下一步拟改进建议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严格按照《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考核和自评工作,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针对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全面细致、细化量化设立指标评价体系,完善指标历史数据、佐证材料的信息,保证项目评价指标的实用可操作性、规范性。
(二)改变资金分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确保财务管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项目主管单位根据上年度人才超市完成服务数量,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制订更明确的项目资金分配机制。
(三)改变项目实施方式,提高项目效果
根据《关于推进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建设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562号)文件,因地制宜,制订新的人才创新创业资助政策。如:改为“以奖代补”方式,对人才超市服务合同约定7项内容进行考核,根据达到考核目标值,给予奖励。对项目效果提质升效,达到合同各方共赢的目的。
(四)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加强对人才超市的绩效评估和监督,确保服务和义务按合同要求履行。设立定期的绩效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如:制订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确保项目实施符合本地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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