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入库更新汇交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10-29 16:58 来源:潜江市财政局

202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入库

更新汇交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版)

   一、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入库更新汇交工作”项目综合评分为81.44分,评价结果级别为”。具体分布如下:

评价准则

项目决策

项目过程

项目产出

项目效果

综合绩效

准则分值

15分

15

35分

35

100分

评价分数

12

12.74

32

24.7

81.44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决策指标分数15分,实际评价得分为12分。项目立项为了完善乡镇、村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成果,开展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进一步完善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成果,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以及部门职责要求,属于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职责。项目设立了对应的绩效目标,但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预算编制没有测算标准,预算不够科学。

  过程指标分数15分,实际评价得分为12.74分。该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批复126万元,实际到位124.8万元,资金到位率99%,实际支付110万元,资金执行率88%。项目资金按照《服务外包合同》约定分三期拨付,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符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资金的使用有审批手续,符合规定的用途,不存在虚列、挪用、挤占等情况;但缺少项目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项目服务外包合同中,未明确具体验收节点,且预算测算过程与合同服务内容不匹配。

  产出指标分数35分,实际评价得分为32分,本次潜江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集体宗地共计2897宗,宗地面积:127883.65公顷,发证面积:127778.02公顷;完成村集体调查数量367个,登记涵盖区域包括20个区域并建立潜江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权属调查成果和外业调查成果自检率100%,作业员自查率为100%,作业组互查率为100%,质检组质检率100%,项目负责人抽检率大于50%。但实际组织对项目成果进行了初验验收率为88%,项目尚未验收。潜江市不动产中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工作台账宗地数为2896与项目工作报告集体宗地数不相符。

  效果指标分数35分,实际评价得分为24.7分评价工作小组核实资料,该项目强化成果应用,发挥成果作用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工作挂钩,充分发挥建成成果的作用。项目不仅建立数据更新维护机制更是加强土地登记发证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高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籍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地籍工作的社会化服务程度。根据工作报告中集体宗地已全部登记;建立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工作台账,并根据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报告保证农村集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62宗地存在未签章或争议问题,发证到位率为97%(未达到目标评价100%)。

  根据项目发放问卷“潜江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满意度调查报告”61份,好评率为86.69%

  三、项目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潜江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入库及更新汇交工作2012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基础上全面查清近十年以来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现状和变更情况,进一步完善乡镇、村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成果,开展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进一步更新完善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成果,保障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的现实性和准确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乡村振兴,为建设用地报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土地增减挂钩、盘活存量资产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项目申报资金的测算依据不充分,与外包合同服务内容匹配度不够,不利于后期费用结算

  根据潜江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经费预算表中准备阶段(5万)+数据整理与入库阶段(36万)+成果更新阶段(73万)+成果归档和汇交阶段(12万)四个阶段,总费用为126万,每个阶段对应的工作没有具体的测算依据和付费标准,外包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为分三次结算(50万+60万+14.8万),结算对应的工作内容与预算不匹配,不能体现项目资金的合理性。

   2.对存在有争议的宗地,实施单位未及时跟踪、调处。

   根据项目合同中工作任务的第7条规定,加强权属争议调处。而根据工作报告记载62宗地部分未签章或存在争议,暂未存在争议宗地所涉及村集体之间的权属问题存在纠纷未能及时的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权属争议解决机制。

   3.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服务未完成部分未对应扣减服务费。

  根据工作报告记载,截止2024年6月,仍有62宗地部分未签章或存在争议,暂未。但未对该项服务对应的费用进行扣减。

  4.项目成果应用不充分,受惠村集体感受不明显,财政资金未发挥最大效用。

  根据问卷调查集体土地所在的村集体,受惠村集体对项目开展的满意度为80%,村集体反映并未收到确权成果《不动产权证书》,根据访谈项目相关人员,该确权汇交结果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后,无后续成果应用支持,成果效用不明显。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建议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坚持预算编制有据可循,细化量化预算测算明细,测算过程应有对应的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准性。严格依据预算批复内容开展项目采购,采购确定的合同服务范围,结款内容及进度应与预算保持一致,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

  (二)建立成果日常更新机制和调处机制,及时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效率。

  针对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做好登记成果的日常更新工作,整理核实、查漏补缺并及时的进行修改;加强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运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职能走访存在权属争议问题的村集体,争对各村之间的问题进行一一调解,及时保障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优化相关流程,及时解决问题。

  (三)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项目目标考核。

  建议实施单位落实监督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购目买服务合同规定的有关时效性条款,做到奖惩区分,进一步土地确权登记数据质量考核,强调结果导向,加大质量考核权重,推动提高数据汇交质量,对未完成的服务内容进行相应的费用扣减。

  (四)强化成果应用,发挥成果作用。

  根据项目建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成果,充分发挥该成果在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耕保、利用、执法等各个环节的基础作用。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工作挂钩,充分发挥建成成果的作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