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数字化城管运行经费”项目
财政评价结果
(摘要版)
一、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
潜江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数字化城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1.项目决策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8分,评价等级为优。扣分原因:项目资金审核批准范围包括日常公用经费不符合项目管理规定,项目预算资金与项目实际需求存在差异。
2.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7分,评价结果为良。扣分原因:项目资金执行超预算,未按程序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
3.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分37分,评价结果为优。扣分原因:项目实际成本52.88万元>项目预算资金45万元。
4.项目效益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评价结果为优。项目实施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了城市整体面貌,受到了市民一致好评。
三、项目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效
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数字化城管运行经费”项目实施改变了传统被动、滞后、粗放型管理模式为主动、持续、精细型管理模式,使数字化城管信息管理平台能够全天候、全时段将所有案件数据迅速汇聚并进行交办、督办、核查。实现潜江市域城市管理“一网通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理及时、运转高效”,明显提高了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显著降低了城市管理成本,有效整合了城市公共管理资源,切实理顺了城市管理流程,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优质的城市公共空间,形成了美丽整洁的街容市貌,树立了务实高效、勤政为民的政府形象。
2023年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案件121421件,城市管理案件受理率100%;监督范围除按项目绩效目标将主城区60平方公里全覆盖外,还将广华街道办城区、竹根滩镇集镇纳入试点,并对各场、镇、街道办、职能部门、第三方日常采集巡查、市民随手怕上报,12345热线交办、市级第三方暗访反馈,省级暗访交办案件予以受理,其案件受理区域已永远大于数字化城管要求达到的覆盖范围(主城区60平方公里全覆盖);市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对职能部门案件收集做到了全覆盖,包括与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城发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水利湖泊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相关的案件,职能部门案件收集率达到100%;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对收集到的职能部门案件全部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移交,职能部门案件派发率达到100%;市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信息采集区域对主城区60平方公里区域做到全覆盖,信息采集区域覆盖率达到100%。
2.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项目资金审核批复不规范。2015年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城市管理局要求解决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经费的报告》审核通过项目资金包括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日常公用经费,不符合项目管理规定。
(2)项目预算与项目实际资金需求不符。项目预算与实际需求存在差异,项目预算45万元,而项目实际需求(尚不包括数字化城管设备运行所需的配套设施、运行电费及与数字化城管运行相关的公用经费等支出)为52.88万元(潜江市城市管理行业应用场景对接项目29.88万元、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智慧管理平台保障服务项目23万元/年)。项目实际需求超项目预算7.28万元。
(3)制度执行不严。项目实施中未科学规划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在项目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实施时未按程序调整项目资金并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审核。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设立科学的预算管理机制,强化基础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要求,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申报项目预算资金,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2.严格制度执行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的合规、合理、有效性,加大财务检查力度,针对性地开展项目绩效的执行和监管,厉行节约、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确保财务监控的有效性,提高项目实施的整体效益。
3.规范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范围,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2015年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城市管理局要求解决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经费的报告审核通过市数字化城管运行经费包括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日常公用经费,不符合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建议市财政局对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相关经费重新审核,日常公用经费纳入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基本支出预算,对 “数字化城管运行经费”项目预算根据数字化城管设备实际需求据实预算,专门用于数字化城管运行,不与日常经费混同,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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