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潜江市“房屋征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5-12-10 15:35 来源:潜江市财政局


2024年度潜江市“房屋征迁补偿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房屋征迁补偿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2968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296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实际执行金额129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加速城市旧区改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新建的安置小区配套设施完善,提升居民整体生活环境质量。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绩效目标核心指标为:1.征迁房屋补偿数量201户、征迁房屋及附属物面积132927平方米、过渡费安置补偿户数2474户、征迁意见回复数量≥70个;2.拆迁档案资料完整率100%、资金发放准确率100%;3.房屋征迁补偿标准:园林、泰丰街道一类土地上房屋3500元/m²为基数,二类土地上房屋3200元/m²;园林、泰丰街道以外依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确定;4过渡安置补偿标准:园林、泰丰街道过渡安置费补偿标准为200元/人・月;园林、泰丰街道以外过渡安置费补偿标准为260元/人・月。

二、绩效评价分数与等级

2024年度“房屋征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及效果四大维度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评价得分结果如下表所示

项目绩效得分情况表

序号

指标

权重

得分

1

决策

20

20

2

过程

20

20

3

产出

44

42

4

效果

16

14

合计

100

96

三、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一)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标准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实施前经过了必要的集体决策,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依据合理,与项目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标准分20分,评价得分20。从财务管理层面来看,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均按《市征收办业务审查资金拨付制度》进行了业务科初审、财务科复审、相关领导终审的多重审核,并填写了《土地储备资金申请表》,经土地储备中心、征收办、财政局、市政府审批。截至评价基准日,市征收办已将资金全部拨付给相关单位及被征收对象;从组织实施层面来看,严格按照资金拨付制度执行业务流程,项目申报资料等资料齐全,按档案目录顺序全部归档。

(三)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标准分44分,评价得分42分。2024年完成了应征迁房屋补偿户数201户,其中:园林街道37户、泰丰街道16户、泽口街道124户、竹根滩镇1户、王场镇1户、后湖管理区22户;纳入征收范围并完成测量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及其附属物建筑面积共计132927平方米;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发放过渡费安置补偿的户数2474户;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房屋征收过渡安置费补偿标准均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执行。主要扣分原因:超期安置户占比39%。2024年过渡安置费共发放2474户,本次统计人数为2255户(王场镇因工作人员调整,未获取到签约年限,未纳入统计),签约超过5年仍在发放过渡安置费的887户(2012-2018年)。

(四)项目效果。

效益指标标准分16分,评价得分14分。项目开展带动建筑、装修、建材等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新建园区吸引企业投资入驻,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加速了城市旧区改造,优化了城市空间布局,新建的安置小区配套设施完善,显著提升了居民整体生活环境质量。过渡安置费到位,切实保障了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间的居住条件。主要扣分原因:生态效益方面,征迁后会引入部分工业项目,运营期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项目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项目成效。

项目的实施,被征收居民合法财产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补偿资金及时发放,不仅让居民生活得到妥善安置,满足了基本居住需求,显著增强了居民对政府的信任与认可对城市建设而言,补偿资金的精准到位推动被征收居民及时搬迁,为重点项目顺利落地腾出土地,避免因补偿问题导致的工程拖延,保障了城市建设按规划推进。同时,通过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助力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超期安置户占比过高:2024年过渡安置费发放对象中超过5年(签约时间在2012-2018年)发放户数占比高达39%。主要是由于泽口地区产业项目征迁推进快,拆迁户数多,但配套安置房规划滞后、规划的安置房数量未能满足实际需求,存在房源供给缺口;泰丰、园林、杨市等地区的安置房建设周期过长,导致房源供应严重滞后。

2.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拆迁后引入的部分工业项目,即使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如经过处理的达标废水、低浓度废气)已实现达标排放,但其长期累积仍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影响。

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缩短安置周期,加快房源建设并全流程跟踪,优化分配流程,优先保障超期户,严控过渡期;推广“房票+货币”的安置模式,对自愿放弃安置房者按市价补偿,超期户自主购房可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并同时健全数据管理,设置超期预警线,及时排查滞后环节,明确责任与解决时限。

(二)以后年度引入项目时,可设置产业引入生态准入指标(如:工业项目环评通过率达到100%,生态补偿资金落实率100%),并建设生态考核机制,将生态保护要求嵌入征迁全流程,既限制开发行为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又通过量化标准确保生态效益可考核、可追溯,符合“绿色征迁”政策导向。

(三)下年度预算申报时,结合区域差异细化标准,如按“基准价+区位调整系数”,确保预算标准与市场价值匹配,减少后期争议。过渡安置费预算需与安置房建设工期挂钩,按“安置房预计交付时间+3个月搬家缓冲期”核定过渡周期,避免因工期延误导致过渡费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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