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潜江市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民政局部门预算收入27,3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16.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3.35万元,其他收入486.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33.79万元。2024年,实际完成收入37,52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52.41万元,主要是省级专项资金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2.84万元;其他收入690.48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1,197.95万元。2024年民政局预算支出27,3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83.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17.1万元,项目资金支出23,059.62万元。2024年,民政局实际支出37,124.2万元,比预算增加3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37.6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82.98万元;项目资金支出33,203.58万元,主要是省级专项资金支出以及民政事业园项目支出。
2024年度市民政局重点工作主要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担负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本职能,承担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老龄工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社会收养和殡葬改革、慈善募捐发行等工作。
二、绩效评价分数与等级
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部门的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情况六个维度进行了绩效评价,考评得分为90.35分,评价等级为“优”,评分详情见下表:
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分 值 | 扣 分 | 得 分 | 评价等级 |
1 | 运行成本 | 8 | 2 | 6 | 优 |
2 | 管理效率 | 22 | 2.15 | 19.85 | |
3 | 履职效能 | 43 | 2 | 41 | |
4 | 社会效应 | 17 | 3.5 | 13.5 | |
5 | 可持续发展能力 | 6 | 0 | 6 | |
6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4 | 0 | 4 | |
合计(分) | 100 | 9.65 | 90.35 |
三、绩效评价扣分情况
(一)运行成本。指标标准分8分,评价得分6分。市民政局2024年公用经费控制率87.99%、在职人员控制率100%、项目经费控制率99.45%。主要扣分原因:会议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21.47%,大于0%。
(二)管理效率。指标标准分22分,评价得分19.85分。市民政局制定了中长期规划,与单位职能相符;预算编制内容真实、完整,预算编制部门内部项目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复,立项规范。预算执行率100%,政府采购执行率437.98%,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666%。完成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合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按时执行,绩效评价覆盖率与评价结果应用率达标。资产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主要扣分原因:2024年预算调整率9%,财政结转结余率7.27%,资金使用存在不合规的现象。
(三)履职效能。指标标准分43分,评价得分41分。2024年市民政局完成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生活补助、临时救助等工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7476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12621人,每月按时发放,资金使用合规。2024年度全市80-8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发放人数24454人,90-9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发放人数2835人,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人数37人,合计27326人;高龄津贴资金使用1604.3万元,资金使用合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发放人数197人,资金使用合规。2024年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走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共330人;7至8月,开展“心希望”心理健康专题辅导进校园活动64场;校外心理辅导站全年接受未成年人心理咨询272人次,孤儿助学资助1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助23人。完成离任、注销、清算审计社会组织数量20家,审计经费使用3.15万元,资金使用合率达到100%。道路命名33条,新制作路牌安装个数70个,损毁路牌维护个数55个,资金使用合规率达到100%。主要扣分原因:2024年市民政局履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次431人,未达到目标450人的目标值;2024年度全市孤儿生活保障发放人数29人,未达到31人的目标值。
(四)社会效应。指标标准分17分,评价得分13.5分。根据电话问卷调查结果,受访救助对象满意度100%,受访养老服务对象满意度100%。主要扣分原因:通过随机抽查50名受访对象,实施电话问卷50份,其中有效问卷20份,公益性公墓在辖区内的覆盖比例仅40%,群众对生态殡葬服务的知晓率80%且参与意愿65%。
(五)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标准分6分,评价得分6分。2024年市民政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业务学习与培训完成率、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工作完成较好。
(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标准分4分,评价得分4分。2024年市民政局受益群众满意度100%,本单位人员满意度100%。
(一)支出成本控制力度较弱。
市民政局2024年度实际支出会议费总额16,324.00元,年初会议费预算数为0,会议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2024年度预算数20.65万元,2023年度预算数17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20.65-17)/17×100%=21.47%,大于0%。上述成本控制均不理想,未达到目标要求。
(二)预算编制不精准。
市民政局2024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为35.69%。市民政局在2024年度内预算追加9,763.7万元,年初预算数27,360.5万元,预算调整率=9,763.7/27,360.5=35.69%。
(三)资金结转结余率控制力度不够。
市民政局2024年度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调整预算数×100%=724.58/9,763.7×100%=7.42%,离目标值0%有差距。
(四)部门资金使用合规性不强。
2024年度部门资金使用存在费用开支不合规和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如2024年4月下乡差旅费2600.00元、打字复印费8771.60元从食堂补助项目中列支。
(五)部分履职指标未完成。
2024年度部门履职目标中,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次431人,未达450人;孤儿生活保障发放人数29人,未达31人。
(六)公益性公墓覆盖率及生态化服务推广度不够。
经调查了解,本市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较低,仅40%;群众对生态殡葬服务的知晓率80%但参与意愿仅65%。
(一)构建全流程成本控制体系,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一是制定《会议费及“三公”经费管理细则》,明确会议费、“三公”经费的具体开支标准(如单次会议人均费用上限、公务接待陪同人数比例等),实行“先审批后开支” 制度,未经审批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二是每月由财务科牵头,汇总各科室支出数据,分析成本控制率超标的具体项目,形成《成本控制分析简报》报送局领导,及时调整执行策略。
(二)建立精准化预算编制与调整机制。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依据,要求各业务科室在编制年度预算时,需结合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如救助人次、培训场次等),参考近3年同类工作实际支出数据,形成“任务-资源”匹配表,作为预算编制的核心支撑。二是严格控制预算调整,明确预算调整仅限重大政策变动、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形,确需调整且金额较大或占原预算15%以上的,需同步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调整必要性、资金用途等),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办公会审批。三是建立预算编制质量考核机制,将预算调整率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对调整率超 20%的科室予以扣分。
(三)实施结转结余资金动态清零管理。
一是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台账,由财务科每月梳理各类资金的结转结余情况,区分“项目未完工结转”和“闲置结余”两类,对闲置结余资金(超过6个月未使用),启动“回收-重分配”流程,统筹用于急需资金的民生项目。二是将结转结余率纳入项目管理考核,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同步提交《资金使用进度表》,明确各季度支出计划,对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10%以上的,暂停拨付后续资金,待整改达标后恢复。三是每年年末开展结转结余资金专项清理,对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按规定上缴财政或调整用于其他民生保障项目,确保年度结转结余率控制在3%以内。
(四)强化资金使用合规性全链条管控。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修订《部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各类费用(如办公费、专项资金等)的开支范围、标准及审批流程,例如规定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福利、日常办公等非项目支出。二是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抽查-事后审计”机制,财务科在报销环节严格核查票据合规性、支出与业务的关联性;定期由局办公室牵头,随机抽取30%的支出凭证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超范围使用、挤占挪用等问题。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查实的违规使用资金行为,除责令退回资金外,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五)靶向提升核心履职指标完成度。
一是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次未达标问题,扩大救助排查范围,联合公安、城管、社区组建“街面联合巡查队”,在商业区、车站等重点区域增加巡查频次,同时开通24小时救助热线,确保应救尽救。二是针对孤儿生活保障发放人数未达标问题,开展“孤儿信息精准摸排专项行动”,由乡镇(街道)民政办逐一核查辖区内孤儿信息,对遗漏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优化发放流程,将每月发放时间提前至5日前,确保无延误。三是建立履职指标月度通报制度,每月初由业务科公布上月指标完成情况,对连续两个月进度不达标的,召开专题推进会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
(六)攻坚公益性公墓覆盖与生态殡葬推广。
一是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每年新增5个乡镇公益性公墓,优先在覆盖率低于30%的区域布局,确保2025年底覆盖率有所提升;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每个新建公墓给予一定补贴。二是提升生态殡葬服务参与度,开展“生态殡葬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社区讲座、短视频推广等方式,重点讲解树葬、花葬等生态安葬的优惠政策(如减免部分费用);建立“生态殡葬服务示范点”,提供免费咨询、全程代办等服务,力争2025年参与意愿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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