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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工作趋势性变化 8
3、与中期规划相衔接 8
4、与潜江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及湖北省财政“十三五”规划相衔接 8
附件:
潜江市“十三五”财政发展规划
一、“十三五”财政规划背景
(一)我市财政经济发展宏观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全球经济进入大调整大转型的关键时期,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时期。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产生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世情国情省情市情,准确把握发展的新趋势、新机遇、新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科学谋划财政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世界经济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呈现系列新的变化:一是世界经济转入低速增长期。世界经济增速放缓,持续9年低迷。全球贸易整体乏力,全球经济复苏脆弱且不均衡,外需不足对我国经济带来的压力较大。二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加速发展,全球经济格局发生巨大改变。三是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加速推进。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升至第三,人民币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由中国牵头、57国共同筹建的亚投行正式挂牌。我国国际话语权不断提高。四是世界经济增长动力出现新变化。新兴经济体仍将对世界经济增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五是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着新的增长空间和机会。
改革开放30余年,我国经济保持了年均10%左右的高速增长,成功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的跨越,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我国仍处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战略机遇期内涵发生深刻变化,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主要矛盾是结构性问题、主要方面在供给侧。
一是增长速度由超高速向中高速转换。传统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的潜能趋于消退,人口与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日益紧迫。中国经济正处在由10%左右的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的转换过程中,对于经济速度的“换挡期”需用平常心去对待。
二是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转换。长期以来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设施、房地产等相继出现历史需求峰值,出口的高增长也由于国内要素成本和汇率上升而难以为继。在需求增速回落的同时,供给侧相对应的重化工业也开始调整,但需求回落更快,由此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导致中国式的结构性通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经济发展道路,实现“增长速度下台阶,增长质量上台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转变。
三是产业结构由中低端水平向中高端水平转换。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造成中国工业国际竞争力低位盘整;核心技术欠缺,使得工农业产出处于浮肿状态;产业结构失衡,产能过剩与产品短缺并存;产出偏离需求偏好,导致高品质购买力外流逐年递增。产业结构必须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经济新常态下,需要进一步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的发展,优先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通过逐步化解产能过剩风险等举措,提升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四是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发展动力决定发展速度、效能、可持续性。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科技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正处在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的重要时期,一些重要领域跻身世界先进行列。但是,总体上看,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创造新产业、引领未来发展的科技储备远远不够,产业还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军事、安全领域高技术方面同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通过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塑造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
新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财政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新常态下财政领域呈现六大趋势性变化:
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十三五”期间,财政收入将呈现中低速增长常态化,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要克服过去速度思维惯性,避免竭泽而渔。
财政支出继续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平衡收支压力较大。民生支出、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等投入不断增长,需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花钱买机制、确保政策公平和可持续。
现代财政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和支柱作用不断提高。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基础,与1994年改革相比难度更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我国现代化事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不仅要在经济领域,而且要在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在内的所有领域履行功能和发挥作用。
预算规范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全面依法理财是财政预算管理的总体要求。预算管理的法治性和约束力不断加强,各级政府事权逐步规范化、法律化。预算全面规范、公开透明。
财政宏观调控的思路和方式不断创新。坚持底线思维,保持定力,着力稳定市场预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统筹做好供求两方面的调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定向调控的优势,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综合运用税收、补贴、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等调控手段的协调配合,形成调控合力。
建设大国财政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国经济总量已稳居世界第二,我国财政政策对其他国家的影响越来越大。主要发达国家对我国在规则制定、技术引进、行业进入等方面的防范意识增强。其他新兴经济体在劳动力、土地成本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上升,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快,与我国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十三五”期间,潜江处于国家和省一系列重大战略政策机遇叠加期,仍然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将为转型提质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从国家层面来看,中部崛起战略步入新十年发展期,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中西部地区成为我国区域战略重点,为潜江加快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争取国家政策带来重大机遇。
从省级层面来看,潜江是“两圈两带”的重要节点,是江汉运河生态文化旅游带建设的重要枢纽,是全省“一主两副多极”战略和建设“四化”协调发展示范先行区的重要区域,完全可以在抓住全省战略大布局、大推进的机遇上大有可为。
从市级层面来看,潜江成功争取了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延续政策和诸多中央、省改革试点项目、城投债券融资、棚户区改造资金等,潜江拥有最好的水、最肥的地、最优质的田、最红火的龙虾产业、最丰富的盐卤资源,以及货运铁路支线、潜枣高速、汉江大桥、泽口港区综合码头、高石碑连接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长飞科技园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潜江完全可以抢抓独特的资源和重大项目建设带来的机遇,发挥“崇文厚德、创新图强”的精神文化优势,在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构建经济发展新优势上大有可为。
“互联网+”时代导致要素大跨度流动,潜江发展要素和区位传统优势受到挑战;我市传统产业结构偏重,新兴产业发展相对不足,培育新动力新优势的任务非常艰巨;石油量价双跌,重化工行业面临环境紧约束、部分企业生产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稳增长、调结构、转型发展的任务艰巨;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困人口脱贫的困难依然存在,切实改善民生、实现精准脱贫、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任务艰巨。潜江仍然处于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大变局之中。
面对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没有退路,不能回避,必须提高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加大改革工作力度,强化改革工作考核,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真正落在实处。坚决做好上级改革“规定动作”、本地改革“自选动作”和中央、省改革试点等改革任务,向改革要红利、向改革要效益、向改革要发展成果。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缩差争先、拼进十强”的总体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创新和完善财政宏观调控,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清费立税,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压缩其他支出,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开放,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为确保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1、以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按照“四个全面”布局和“五个对准”的思路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体现财政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各项改革工作,尤其是2020年建成现代财政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国方面,体现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体现严格财政支出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要求。做到对准“五大发展理念”、国家和省政府规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和各行业专项规划。
2、体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工作趋势性变化。将经济新常态下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的政策措施,体现在财政三年中期规划和“十三五”规划中,使财政“十三五”规划更具有前瞻性、针对性,为实现“缩差争先、拼进十强”的三年目标作重要支撑。
3、与中期规划相衔接。认真做好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就业等方面中期财政规划涉及财政支持的重大政策,充分体现在财政“十三五”规划中,使中期财政规划具有约束性,财政“十三五”规划具有指导性、可持续性。
4、与潜江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及湖北省财政“十三五”规划相衔接。将支持潜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各部门的专业性规划与财政部、省财政厅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规划部署衔接一致,强化我市财政“十三五”规划的实际可操作性。
1、完善财源培植管理。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十三五”前期财政增收压力较大,后期则可能较为乐观。从财政发展的周期来看,“十三五”时期财政收入增幅应为前低后高。考虑到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还需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预期略高于同期经济增长水平,力争平均增长10%。
2、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3、完善财政支出管理。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完善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规范财政专项支出管理,对于一些不合理的支出或由于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的支出,要压减乃至取消,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重点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尤其是针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扶贫。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促进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风险可控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本级财政资金、各级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开展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4、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全面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到2020年全市各项财政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建成更加科学的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互动机制,更加科学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机制,更加科学的财政支出分配机制。
三、“十三五”时期潜江财政收支测算(附件1)
“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下行的压力仍将持续。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增长也将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初步预计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上级补助收入年均增长6%左右。财政支出增长按年均增长7%安排。
按上述增幅测算,“十三五”时期,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153.4亿元,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累计377.5亿元。综合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上级支出情况,初步测算结余292万元。
“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加大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力度。对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府性基金将会取消;即使保留的基金也会降低征收标准;对于那些征收对象、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接近的政府性基金将予以整合;具有税收属性的政府性基金直接并入相关税种;已到执行期限的政府性基金不再征收。另外一个比较确定的趋势是对于小微企业将额外予以减免优惠。初步测算,全市政府性基金规模将逐步减少,预计年均下降5%左右,五年间,全市政府性基金累计收入和支出均为56.3亿元。
“十三五”期间,全市国有企业盈利水平预测将逐年增长,但增长幅度将比“十二五”期间的增幅有所收窄。预测五年期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419万元。预计“十三五”全市国有资本预算支出合计419万元。
“十三五”期间,我市纳入社保基金预算项目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29.59亿元,基金预计支出147.38亿元,当期收支结余-17.79亿元,滚存结余-5.66亿元。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多挑战,财政收入增速下降,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进一步加剧;现行支出政策考虑当前问题较多,支出结构固化僵化;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财政规划衔接不够,不利于预算统筹安排。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由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有利于通过深化改革解决上述问题,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我市首次编制2016年-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财政“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应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在财政”十三五“规划时期和中期财政规划期内,要加强财政“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与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衔接。在出现重大政策性因素变化需要进行调整时,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同时,要及时修改完善财政“十三五”规划。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会决策部署,认真总结现行财政收支政策运行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研究调整相关财政收支政策,通过科学合理测算,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进行统筹安排,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统筹当前长远。既要着力应对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幅回落等问题,也要考虑长远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民生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优化财政资金分配,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2.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部分现行财政支出政策“碎片化”、不可持续等问题,从政策内容和运行机制上查找原因,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改革措施。
3.实施滚动调整。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两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
4.强化约束机制。凡是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都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
5.统筹财力配置。中期财政规划应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综合安排当年收入,结转结余资金、上级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务收入等收入来源,来统筹考虑其他收入。
中期财政规划是中期预算的过渡形态,是在对总体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判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做到主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使中期财政规划渐进过渡到真正的中期预算。中期财政规划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1.预测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考虑国际国内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结合基期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预测未来三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主要经济指标。在做好经济预测的基础上,按照现行宏观经济政策,预测未来财政收支情况。
2.分析现行财政收支政策问题。根据对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的预测和对现行财政收支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深入查找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制度存在的问题。现行税制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化解过剩产能、调节收入分配以及筹集财政收入等方面的作用,部分税制改革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等。二是财政支出政策存在的问题。一些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对财政支出结构的影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支出因人口结构变化的增长情况,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在支出预算中的保障情况,已安排的财政资金由于各种原因形成沉淀的情况等。三是债务风险问题。部分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存在的风险隐患等。
3.制定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方案。一是在财政收入政策方面,财政部门要与税务等相关部门协商提出税制改革、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清理规范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政策目标和政策实施时间,评估政策对经济运行和相关产业的影响以及企业、个人税费负担的变化。二是在财政支出政策方面,财政部门要与相关部门梳理规划期内重大改革、支出政策和支出项目,明确政策目标,列出分年度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说明资金使用对象、保障标准、运行流程,建立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并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减少新增沉淀资金。三是在政府债务管理方面,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风险预测情况,合理确定财政赤字规模、政府债务限额等风险控制目标,将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4.测算改革后财政收支情况(附件2)。根据财政收支政策要求,合理测算未来三年总量平衡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变动情况和地方政府债务变动情况,确保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未来三年总量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平衡、社会保险基金分险种收支平衡。
未来五年,全市财政部门要以中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和“五大发展任务”为引领,抢抓机遇,深化改革、锐意创新、竟进提质,全力推进全市财政发展改革。
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
(1)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尤其是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将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逐项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税收负担。
(2)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常态化更新公开发布。
(3)加强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使用。加强调度资金管理,建立起在政府领导下,财政部门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分配科学、运行规范、风险可控、使用高效、安全回收”的调度资金管理和运行机制。
(4)提高产业发展基金和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使用绩效,推进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高效、公平的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和评价机制。打造担保贷款信用平台。统筹用好各类基金。改善实体经济融资环境。
(5)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改革对科研和成果转化项目的资助方式。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基础研究项目;采取“后补助”及间接投入方式支持应用研究项目;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科技服务平台项目。
(6)支持改进金融服务。开辟融资服务“绿色通道”。推进金融改革创新,规范融资性服务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金融机构农村布点。继续执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保持较强力度。
(7)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简化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设立审批程序,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建立严格退出机制。
(1)根据调动积极性原则以及税种属性,理顺收入划分。
(2)开展财政收入结构分析。全面开展税(费)源调查,完善征管模式,依法依规加强征管,提高收入质量。
(3)科学测算财政收入。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建立科学和收入预测模式。开展财政收入清查检查,严禁虚增财政收入。
(4)完善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体系。适当调整与财政收入相关的指标设置及权重,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
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结转一年未用完的剩余资金,采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等措施盘活。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两年未用完的剩余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市财政对本级政府收回统筹安排的剩余资金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提出具体存量资金整合方案,市审计局对整合方案审核认定后报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审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后执行。
(1)对全市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在省财政厅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内制定实施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复后执行,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防范债务风险。
(2)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存量债务,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债券置换额度,按规定进行置换。争取用三年时间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全部置换。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到期存量债务,按市场规则处置。
(3)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改善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缓解社会公共设施等领域建设财政支出压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一是构建保险PPP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二是注重提高项目的决策水平,择优选择项目合作伙伴,三是保障项目用地、简化审批流程等政策支持,四是强化财政主导,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持续监管,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当期财政预算。力争每年完成1-2个PPP项目。
(4)推动投资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清理和整合现有融资平台,加快重组和退出进程,推进投融资平台转型。
(1)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立足于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的原则,着力解决社保障制度“碎片化”问题。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加强扩面征缴,完善保险征收机制,积极向上争取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立建全新的机养老保险制度,增强社会保险的可持续性。
(2)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解决社会救助政策“碎片化”问题,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保障房建设的供需管理。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机制,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方式盘活存量房。
制定和实施住房保障建设规划,以国家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两型社会建设,落实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化建设发展水平,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
2016年至2020年在园林城区、江汉油田、新城区、潜江经济开发区、各镇处及农场管理区中心城镇区域等,依次重点发展面向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及危房改造的拆迁对象的安置住房和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妥善解决新城区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老居民区的住房问题
(4)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即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政府服务事项,都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探索农村乡村医生补充新机制。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应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事业单位,应做到“费随事转”,2018年调整财政保障方式,防止出现既通过财政拨款养人办事,同时又花钱购买服务的现象。
加快培育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着力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
(5)实行普惠制与精准补贴相结合,逐步加大精准补贴力度。继续实施粮食、油菜、能繁母猪、“两属两户”的惠民保险政策,建立农业自然灾害政府救济制度,实现高效救灾。逐步探索小龙虾保险、农业设施保险等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业务。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完善预算编制机制。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制定预算评审机制。
(3)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保值增值,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4)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2016年全面试行编制2016-2018年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建立长期规划管理机制。
(5)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拓展绩效管理范围,逐步由预算绩效向政府绩效管理发展。
(6)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研究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公开机制。
(7)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规范预决算公开程序,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
(8)推进依法理财。加大对《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持《会计证》上岗制度,严格履行财务会计职责,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1)创新财政支出机制。对“绿满潜江行动”、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危房改造等,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机制;建立滚动预算,实行资金预拨、分年验收、分年结算机制;建立激励规则,实行资金与完成任务进度同步下达机制。
(2)改革涉及市场主体的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对于面向市场、用于企业的专项资金,实行基金、股权投资、竞争性分配等方式进行管理。
(3)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附件3)。推进放管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机制。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突出预算执行主体,明确主体责任。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少数民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4)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落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提高授权支付比重;加强对预算支出异动情况和违规行为的监管,强化部门预算的约束;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改革支付清算方式,全面推广国库支付电子化。
(5)加强政府成本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严格落实“约法三章”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实行零增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责权明晰、操作合规、透明高效。改革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方式,支持法院、检察院财务省级统一管理。
(6)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预算监督相关衔接、相互制衡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发放、监管程序,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平稳增长,更加注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突出财政综合政策合力,促进经济科学发展。
以促进经济更好、结构更优、质量更高、后劲更足为目标,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1)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建设。支持推进农业生态治理,支持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等低污染、环境友好型新型农业发展,保护耕地和水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发展淡水养殖、小龙虾、油菜等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业新形态,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农村产权、乡村治理和城乡互惠互动等制度创新,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2)支持做大做强工业。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实施工业强市工程,以发展实体为重心,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一是支持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生物医药、高端家具等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支持装备制程、大健康、光信息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支持实施“两化融合”战略,推动云计算、物联网等与现代服务业融合,促进重点产业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四是支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
(3)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注重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和财政政策的引导、示范作用,强化自主创新,加快新兴产业发展。
(4)支持镇域经济发展。按照“竟进提质、升级增效”总要求,坚持四化同步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产业化、工业集聚化发展,重点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一批特色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清晰、辐射带动力强、财政贡献率高的主导产业,推动镇域经济由我市经济发展的短板向新增增长点转变。
(5)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落实财政支持政策,重点支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推动全市服务业提速升级。积极支持“新网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电子网络等网络,为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能力提供优质消费环境。
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战略,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领作用,扩大交通、水利、城镇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1)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综合交通大网络建设。支持市域内各条国省干道、天仙铁路潜江支线、武汉至潜江城际铁路、潜江至荆州货运铁路、汉江码头、汉江大桥、枣潜高速、潜江通用机场前期方案等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发展民生交通建设。支持市域内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与养护、完善客运站场、物流货运站场与通道、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道路安保防护、危桥改造等项目建设;三是支持智慧交通建设。支持发展“互联网+交通”模式,完善智慧交通路网体系、装备体系、出行体系、物流体系、管理体系;四是支持发展绿色交通。支持新能源大容量公交车升级换代、物流专用货车与船舶标准化发展、绿色示范道路建设。
(2)支持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市域内河堤整治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改造、重要干渠血防工程、中小河流综合整治、重点泵站涵闸、农村安饮等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3)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城镇公共供水、城镇污水处理、城市排水防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及城镇园林绿化等城镇市政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支持“四化同步”,探索建立多形式、多元化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体系与适应城镇化发展的机制。支持城市综合交通、水资源研究和城市综合管廊等技术援助项目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支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市财政部门将积极筹措发展资金,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点打造历史文化、名人文化、生态水利文化、宗教文化四大品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有力的促进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文化名市建设。一是全力支持以曹禺文化产业园为依托的文化名人、文化品牌,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力支持以龙湾国家考古、龙湾遗址公园为依托的历史文化品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全力支持以兴隆枢纽为依托的生态水利文化品牌,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全力支持卧佛寺、芦洑宝塔等宗教文化品牌,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大力支持曹禺大剧院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全力支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市文化品牌。七是大力支持群艺馆、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
(1)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支持建立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深化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健全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健全科研机构绩效拨款机制,支持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科研院所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在潜转化科技成果或科技创业财政补贴力度。
(2)支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推进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项目资助方式改革。支持科技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3)支持实施科技惠民计划,推进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科普示范助力等项目。继续支持实施科技基础条件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基础条件和农业产业发展水平。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更加注重财政投入体制机制创新,以生态文明“以奖代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资金为抓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运用国际资金、金融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实施资源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管理,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能力,建立更加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环境。
(1)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探索建立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赔偿等制度,加强工业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水资源保护三年滚动规划编制,继续支持开展汉江、沿总干渠、东干渠、兴隆河、汉南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建设一批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2)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整合资金,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大气环境持续改善。
(3)继续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农村环保“有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支持建立市、镇、村三级农村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4)强力推进节能减排。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我市电力、建材、化工、造纸等行业落实产能和工艺设备的淘汰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支持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5)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以现有“城市循环化”、“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等中央财政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试点项目载体,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
(6)支持高产农田土地整理及低丘岗地改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探索“以补代投、以补促建、先建后补”等实施方式,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一步扩大参与程度,引导民间资本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与土地整治;继续加快推进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及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建设。
(7)继续支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保护、利用和储备。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以学籍信息管理为基础,探索建立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保障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二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制度。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落实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三是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五年内拟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2所,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四是实施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推进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积极支持高等学校健康发展。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是完善和落实政府购买文艺演出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公益服务的财政支持政策,引导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创新财政支持文化形式,探索省属文化企业项目遴选支持机制。二是支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探索文化企业融资的担保模式和文化企业股权投资的财政引导机制,鼓励财政基金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三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支持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推进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整合,提高公共文化体育资源使用效益。
创新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建立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一是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筹资政策、统一筹资标准、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基金管理,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提升统筹共济能力。二是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三是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放开药品价格,执行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严格执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政策。四是继续支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树立综合改革理念,实施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加强医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对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度。五是继续支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加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六是支持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一次性抚慰金政策。落实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全力支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促进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就业等政策措施。加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力度,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和技能鉴定补助等就业优惠政策。支持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和技能就业计划。支持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就业资金管理。二是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向制度可持续、人员全覆盖、管理精细化转变。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清政策、企业、个人等的责任,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个人账户制度改革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管理政策。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职业年金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做好过渡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及预算管理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可持续性。
一是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制度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解决社会救助政策“碎片化”问题。做好社会救助制度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老年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二是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统一规范特殊困难人员供养相关制度。做好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重度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助精准性。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投入机制,继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资金投入。三是推进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健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机制。四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保障政策,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五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
一是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主攻点,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大幅度提升农业现代化生产水平;二是提升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养水平,大力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积极推广“虾稻共作”等农业发展模式;三是以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有力促进我市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四是推进“绿满潜江”行动,支持林业生态建设。
一是坚持“不以现有财力扶贫,而以扶贫任务的需要筹集财力”的原则,通过“上级扶贫专项资金,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行业部门支持,驻村单位帮扶,企业社团资助,金融部门贷款,群众自筹集资”等渠道,多方筹集扶贫资金。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建档立卡贫困村(户),有针对性采取结对子扶贫、差异化扶贫、造血式扶贫、市场化扶贫、固本式扶贫等措施,因对象制宜,实现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全覆盖,通过“扶贫十法”,增强脱贫效果。
(1)强化法治思维,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构建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把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税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化解收支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推进现代财税制度建设。高起点做好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等七个五年规划,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和平台,按照“一年一主题”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活动。
(2)健全重大决策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财政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安排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坚持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坚持程序正当原则,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按程序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创建工作。推广“两依”示范创建先进经验,将示范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充分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提升“金财工程”建设水平。
(3)贯彻落实预算法,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提升财政监督效能。切实提高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预算法的权威,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各项财税改革于法有据。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制度,完善行政权力目录,明确责任边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优化简化工作程序。健全财政系统内控制度体系,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合理匹配内部机构的权力与责任,健全相互牵制的职能和岗位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工作。
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多层次全方位信息化(附件4)动态监督机制。整合财政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加强整改落实和成果利用,全面提升财政监督的层次和效果。加强财政投资评审、财政基础工作和乡财政监管工作。
全面加强机关党员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建设机关服务型党组织。
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贯穿于财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巩固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三严三实”教育,营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良好局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逐步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金、项目和干部安全。加强会计事务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财政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健全选贤任能的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观,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从事合适的工作,全面促进财政事业和财政干部的共同发展。
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着力推进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建设,增强干部大局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和责任观念,提高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加强财政调查研究工作。
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增强敬业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构建和谐环境,激发工作动力。加强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加强财政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完善创建内容和丰富创建形式,扎实开展践行财政核心价值观活动,为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
以财政管理为主线,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以流程梳理和机制建设为手段,以规范财政安全运行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将制衡机制嵌入到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实现对财政业务风险的防范和管控,提高管理效率,切实提升财政系统内部控制水平。一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员招录、培养、选拔任用等人事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建立财务授权审批制度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三是加强内部资产管理,明确资产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帐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四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等的监督。
附件:1.潜江市财政“十三五”收支测算
2.三年滚动预算公共预算支出表
3.潜江市政府采购“十三五”规划
4.潜江市“十三五”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
附件1:
一、“十三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测算
在“十二五”期末,我市经济进入新常态,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在“十三五”时期,至少在未来两、三年,我市经济下行的压力仍将持续,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初步预计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初步安排年均增长7%左右。据此测算“十三五”期末,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369159万元,较“十二五”期末净增140649万元。全市一般预算支出达到861798万元,较“十二五”期末净增248162万元。
(一)收入预测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测
在不考虑税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的前提下,我们参考“十二五”期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实际增幅,同时结合我市税源建设规划,初步预测我市“十三五”期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幅在10%左右。
2.上级补助收入预测
主要考虑到我国经济大环境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上级财力增长难以预测,再加上我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即将到期,暂按5%进行测算。
(二)支出预测
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财政支出增幅低于财政收入增幅,“十三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增幅安排在7%左右
(三)收支平衡预测
根据以上预测,平衡情况是:
“十三五”时期,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1534582万元,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累计3775878万元,考虑到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上级支出情况,初步测算结余292万元。
“十三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测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 度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十三五 |
市本级收入10% | 228510 | 246790 | 277639 | 305288 | 335706 | 369159 | 1534582 |
上级补助收入5% | 428451 | 449873 | 472367 | 495985 | 520784 | 546824 | 2485833 |
上解支出6% | 43267 | 44607 | 46225 | 48363 | 50947 | 54103 | 244245 |
收入小计 | 613694 | 656627 | 702639 | 751768 | 804398 | 860738 | 3776170 |
支出小计7% | 613636 | 652019 | 703693 | 752872 | 805496 | 861798 | 3775878 |
平 衡 | 58 | 37 | 88 | 38 | 47 | 82 | 292 |
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测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35.19亿元,基金预计支出149.13亿元,当期收支结余-13.94亿元,基金滚存结余-1.4亿元。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测算口径
(1)基金总收入以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按当年收支缺口的80%计算)进行测算,因此增长幅度没有一个固定的增长比例。
(2)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按5%递增。
(3)财政补贴收入按15.5%递增。
(4)上级补助收入。根据上年度当期实际收支缺口数为基数,省对我市按缺口数的80%的比例进行补助。在计算当期收支缺口时,按省计算口径,将上年度的补助收入剔除,不计入总入内,计算基数是按我市的实际收支缺口。同时,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各地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决算数未达到全省平均增幅以及超政策范围和标准的支出,在计算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时予以剔除,剔除部分的缺口由同级政府负责解决。按此要求,结合我市保险费收入增幅情况,预算2016年上级对我市缺口补助10306万元、2017年上级缺口补助21615万元、2018年上级缺口补助35317万元、2019年上级缺口补助45580万元、2020年上级缺口补助57393万元。
(5)基金支出测算含基本养老金支出、丧抚补助支出、转移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6)当年基金总支出按16%递增。
(7)待遇支出按16%递增,含当年调整待遇支出净增10%,新增退休人员及丧抚补助支出净增6%。
2.测算情况
“十三五”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6074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4570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359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0211万元;基金支出90013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待遇支出874285万元;当期收支结余-139384万元,滚存结余-91205万元。
特此说明:上级缺口补助最终数需省对我市缺口数核定后再进行补助。在考虑上级对我市企业养老基金缺口补助收入后,2017年还存在累计缺口2441万元,2018年还存在累计缺口26984万元、2019年存在累计缺口达到56184万元、2020年存在缺口达到91205万元。此缺口数需地方政府筹集资金予以弥补,经计算,2017年市本级需安排资金2441万元、2018年市本级需安排资金24543万元、2019年市本级需安排资金29200万元、2020年市本级需安排资金35021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测算口径
(1)保险费收入按照2015年度统计年报人均缴费收入217.87元乘以实际缴费人员测算。
(2)政府对基础养老金补贴,在2014年度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标准基础上增加每人每月15元,乘以年末领取待遇人数。
(3)基础养老金支出在2014年度统计年报“月人均基础养老金支出”67.98元基础上月增加15元进行测算。
(4)其他支出在2014年度统计年报数领取待遇期间死亡0.49万人,乘以最低标准当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进行测算。
(5)集体补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转移收入、转移支出参考2015年二季度基金报表进行测算。
(6)领取待遇人员年末数,以2014年度基金决算报表为基数,按照每年1%增幅进行预测。
(7)实际缴费人员年末数,考虑到城镇化率提高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员逐年减少的因素,参考2014年度统计年报实际缴费人员分档次缴费情况,按照年第3%的比例下降测算。
2、测算情况
“十三五”期间,基金收入69951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7562万元,政府补贴收入50460万元;基金支出47908万元,当期收支结余22043万元;滚存结余44784万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1.基础数据
以人社部门统计2015年应参保人数为基数不变。
2.测算口径
(1)以人社部门提供的2015年统计数据分析确定。
(2)2016年缴费工资基数取2015年度全市应参保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
(3)2016-2020年缴费人数、工资基数维持2015年数据不变。
(4)退休人数年增长6%。
(5)养老金两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10%。
3、测算情况
“十三五”期间。基金收入130930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30930万元;基金支出177316万元;当期收支结余-46386万元;滚存结余-46386万元。
特此说明:新的机关养老保险预算2016-2020年当期收支结余出现缺口(2016年当期缺口1836万元、2017年当期缺口6319万元、2018年当期缺口8269万元、2019年当期缺口13782万元、2020年当期缺口16180万元),在预算表中没有将缺口数在财政补助收入栏反映,在省没有明确意见对缺口给予补助的情况下,缺口资金需市本级政府筹集资金弥补,5年时间共需弥补46386万元。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基础数据
基金收支以2016年预算数据为基础。滚存结余按2015年决算数调整。
2.测算口径
(1)缴费基数每年增长8%;
(2)缴费人数逐年略有降低(参保人数已基本饱和,每年都有新增退休人数)
(3)财政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支出、转移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与2016年预算数一致,利息收入每年略有增加。
(4)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增幅,每年按照5%测算。
3、测算情况
“十三五”期间。基金收入9323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1928万元;基金支出8974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89742万元;当期收支结余3497万元;滚存结余24798万元。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基数数据
基金收支以2016年预算数据为基础。滚存结余按2015年决算数调整。
2.测算口径
(1)缴费收入按缴费人数和人均缴费标准测算,缴费标准2016-2018年不变,2019-2020年每年递增30元。
(2)政府资助收入按缴费人数和人均政府资助标准测算,2016年-2020年人均政府资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40元。
(3)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与2016年预算数一致,利息收入每年略有增加。
(4)待遇支出增长2016-2018年按照10%,2019-2020年按照15%。
3.测算情况
“十三五”期间。基金收入40973万元,其中:缴费收入8947万元,政府资助收入30090万元;基金支出3383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3835万元;当期收支结余7138万元;滚存结余21253万元。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1.基础数据
参合人数以2015年参合人数为基数不变。
2.测算口径
(1)缴费收入按参合人数和人均缴费标准测算,2016年-2020年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基础上每年递增30元。
(2)财政补助收入按参合人数和人均补助标准测算,2016-2020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15年基础上每年递增40元。
(3)基金支出按照当年筹集基金使用率95%来测算。
3.测算情况
“十三五”期间,基金收入241020万元,其中:缴费收入63799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77221万元;基金支出231377万元,当期收支结余9643万元;滚存结余17674万元。
(七)失业保险基金
1、基础数据
参保人数按2015年参保人数为基础。按2015年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调整保险费收入。
2.测算口径
(1)失业保险费收入根据调整后的费率2%和参保人数测算。
(2)2016-2020年失业保险金支出按平均增幅10%进行测算(由于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逐年减少,与省厅要求的平均增幅比例要小),医疗补助金支出和其他支出按平均增幅8%进行测算。
3.测算情况
“十三五”期间。基金收入9796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9600万元;基金支出5564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4114万元;当期收支结余产4232万元;滚存结余9674万元。
(八)工伤保险基金
1.基础数据
基金收支以2016年预算数据为基础。滚存结余按2015年决算数调整。
2.测算口径
(1)缴费收入受到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2016-2017年有所下降,2018-2020年每年按照5%递增。
(2)财政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与2016年预算一致,由于滚存结余下降,利息收入与2016年预算比略有下降。
(3)待遇支出每年控制在与2016年预算一致,工伤预防费至于预计每年为5万元。
3.测算情况
“十三五”期间。基金收入258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397万元;基金支出3935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910万元;当期收支结余-1350万元;滚存结余1164万元。
(九)生育保险基金
1.基础数据
基金收支以2016年预算数据为基础。滚存结余按2015年决算数调整。
2.测算口径
(1)缴费收入受到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2016-2017年有所下降,2018-2020年每年按照5%递增。
(2)财政补助收入、利息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与2016年预算一致。
(3)由于2016-2017年之间会执行新的生育保险政策,因此2017年起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会有较大增长,2018年递增15%,2019-2020年每年递增30%。
3.测算情况
“十三五”期间。基金收入261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365万元;基金支出1487万元,其中:医疗费用支出486万元,生育津贴支出1001万元;当期收支结余1128万元;滚存结余4156万元。
“十三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 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本年收入合计 | 1351858 | 210528 | 237721 | 269719 | 300052 | 333838 |
本年支出合计 | 1491297 | 228368 | 260509 | 293205 | 333619 | 375596 |
当期收支结余 | -139439 | -17840 | -22788 | -23486 | -33567 | -41758 |
滚存结余 | 107511 | 84723 | 61237 | 27670 | -14088 |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
1、本年收入合计 | 760749 | 105714 | 126729 | 151736 | 175010 | 201560 |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 | 245700 | 44189 | 46530 | 49002 | 51612 | 54367 |
财政补贴收入 | 335956 | 49337 | 56984 | 65817 | 76018 | 87800 |
上级补助收入 | 170211 | 10306 | 21615 | 35317 | 45580 | 57393 |
2、本年支出合计 | 900133 | 131064 | 151999 | 176279 | 204210 | 236581 |
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 | 874285 | 127305 | 147639 | 171222 | 198343 | 229776 |
3、当期收支结余 | -139384 | -25350 | -25270 | -24543 | -29200 | -35021 |
4、滚存结余 | 22829 | -2441 | -26984 | -56184 | -91205 | |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
1、本年收入合计 | 69951 | 13713 | 13850 | 13989 | 14129 | 14270 |
其中:缴费收入 | 17562 | 3443 | 3477 | 3512 | 3547 | 3583 |
政府补贴收入 | 50460 | 9892 | 9991 | 10091 | 10192 | 10294 |
2、本年支出合计 | 47908 | 9206 | 9390 | 9578 | 9769 | 9965 |
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 | 43766 | 8410 | 8578 | 8750 | 8925 | 9103 |
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 | 2175 | 418 | 426 | 435 | 444 | 452 |
3、当期收支结余 | 22043 | 4507 | 4460 | 4411 | 4360 | 4305 |
4、滚存结余 | 27248 | 31708 | 36119 | 40479 | 44784 | |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 ||||||
1、本年收入合计 | 130930 | 26186 | 26186 | 26186 | 26186 | 26186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130930 | 26186 | 26186 | 26186 | 26186 | 26186 |
财政补贴收入 | 0 | |||||
2、本年支出合计 | 177316 | 28022 | 32505 | 34455 | 39968 | 42366 |
3、当期收支结余 | -46386 | -1836 | -6319 | -8269 | -13782 | -16180 |
4、滚存结余 | -1836 | -8155 | -16424 | -30206 | -46386 | |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
1、本年收入合计 | 93239 | 17299 | 17619 | 18500 | 19425 | 20396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 | 91928 | 17056 | 17371 | 18240 | 19152 | 20109 |
财政补贴收入 | 0 | 0 | 0 | 0 | 0 | 0 |
2、本年支出合计 | 89742 | 16241 | 17053 | 17906 | 18801 | 19741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89742 | 16241 | 17053 | 17906 | 18801 | 19741 |
3、当期收支结余 | 3497 | 1058 | 566 | 594 | 624 | 655 |
4、滚存结余 | 22359 | 22925 | 23519 | 24143 | 24798 | |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
1、本年收入合计 | 40973 | 6626 | 7386 | 8145 | 8960 | 9856 |
其中:缴费收入 | 8947 | 1566 | 1566 | 1566 | 1942 | 2306 |
财政补贴收入 | 30090 | 4840 | 5584 | 6070 | 6555 | 7041 |
2、本年支出合计 | 33835 | 5369 | 5906 | 6497 | 7471 | 8592 |
其中:待遇支出 | 33835 | 5369 | 5906 | 6497 | 7471 | 8592 |
3、当期收支结余 | 7138 | 1257 | 1480 | 1648 | 1489 | 1264 |
4、滚存结余 | 15372 | 16852 | 18500 | 19989 | 21253 | |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 ||||||
1、本年收入合计 | 241020 | 38280 | 43242 | 48204 | 53166 | 58128 |
其中:缴费收入 | 63799 | 8507 | 10633 | 12760 | 14886 | 17013 |
财政补贴收入 | 177221 | 29773 | 32609 | 35444 | 38280 | 41115 |
2、本年支出合计 | 231377 | 36749 | 41512 | 46275 | 51039 | 55802 |
3、当期收支结余 | 9643 | 1531 | 1730 | 1929 | 2127 | 2326 |
4、滚存结余 | 9562 | 11292 | 13221 | 15348 | 17674 | |
七、失业保险基金 | ||||||
1、本年收入合计 | 9796 | 1600 | 1760 | 1963 | 2130 | 2343 |
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 | 9600 | 1600 | 1700 | 1900 | 2100 | 2300 |
2、本年支出合计 | 5564 | 900 | 1097 | 1128 | 1184 | 1255 |
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 | 4114 | 650 | 797 | 828 | 884 | 955 |
3、当期收支结余 | 4232 | 700 | 663 | 835 | 946 | 1088 |
4、滚存结余 | 6142 | 6805 | 7640 | 8586 | 9674 | |
八、工伤保险基金 | ||||||
1、本年收入合计 | 2585 | 552 | 472 | 495 | 520 | 546 |
其中:缴费收入 | 2397 | 512 | 438 | 459 | 482 | 506 |
2、本年支出合计 | 3935 | 787 | 787 | 787 | 787 | 787 |
其中:待遇支出 | 3910 | 782 | 782 | 782 | 782 | 782 |
3、当期收支结余 | -1350 | -235 | -315 | -292 | -267 | -241 |
4、滚存结余 | 2279 | 1964 | 1672 | 1405 | 1164 | |
九、生育保险基金 | ||||||
1、本年收入合计 | 2615 | 558 | 477 | 501 | 526 | 553 |
其中:保险缴费收入 | 2365 | 508 | 427 | 451 | 476 | 503 |
2、本年支出合计 | 1487 | 30 | 260 | 300 | 390 | 507 |
其中:医疗费用支出 | 486 | 0 | 87 | 100 | 130 | 169 |
生育津贴支出 | 1001 | 30 | 173 | 200 | 260 | 338 |
3、当期收支结余 | 1128 | 528 | 217 | 201 | 136 | 46 |
4、滚存结余 | 3556 | 3773 | 3974 | 4110 | 4156 |
附件2:
支出项目 | 2016年计划 | 2017年计划 | 2018年计划 | |
一、体制结算上交 | 49024 | 51424 | 53824 | |
(一)原体制结算上解支出 | 1224 | 1224 | 1224 | |
(二)专项上解 | 7400 | 7600 | 7800 | |
1、定额结算上解 | 1659 | 1659 | 1659 | |
2、中波台上划 | ||||
3、承担中央困难 | ||||
4、书店体制下放 | ||||
5、外贸出口退税负担20% | ||||
6、税务经费上划 | ||||
7、棉花体制下放 | ||||
8、统计业务费上划 | ||||
9、农业税提价省分成 | ||||
10、森林病防经费 | ||||
11、省直企业职工粮贴 | ||||
12、军粮差价补贴 | ||||
13、小农水经费上划 | ||||
14、工商局经费上划 | ||||
15、技监经费上划 | ||||
16、农税征收经费上划 | ||||
17、药监经费上划 | ||||
18、信用社风险基金上划 | 800 | 1000 | 1200 | |
19、检察院上解 | 1880 | 1880 | 1880 | |
20、法院上解 | 2034 | 2034 | 2034 | |
21、专项收入上解(基金) | 1027 | 1027 | 1027 | |
(三)外贸出口退税超基数上划 | 1400 | 1600 | 1800 | |
(四)上解省级财力支出 | 39000 | 41000 | 43000 | |
二、专项支出 | 0 | 0 | 0 | |
1、城建费 | ||||
其中:客管办 | ||||
2、城市教育附加 | ||||
3、其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 ||||
三、其他专项支出 | 45180.86 | 48883.42 | 44724 | |
1、财政资金结算 | ||||
2、税务征收经费列支 | ||||
3、农场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 327 | 327 | 327 | |
4、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支出 | ||||
5、农场取消农业税补助支出 | 1022 | 1022 | 1022 | |
6、镇处两附加补助支出 | 1077 | 1077 | 1077 | |
7、大型泵站补助支出 | 3 | 3 | 3 | |
8、企事业划转支出 | ||||
9、专项借款偿债资金 | 2846.86 | |||
10、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支出 | 1048 | 1048 | 1048 | |
11、科技研发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 | 15000 | 15000 | 15000 | |
12、国有农场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 | 259 | 259 | 259 | |
13、国有小三场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支出 | 361 | 361 | 361 | |
14、大湖区综合改革支出 | ||||
15、国库改革支出 | ||||
16、国债转贷偿债支出 | 14010 | 20559.42 | 16400 | |
19、新农村建设资金 | ||||
20、二级公路偿债资金 | ||||
21、支持重点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 | 5000 | 5000 | |
2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 | 600 | 600 | 600 | |
25、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 ||||
26、固定数额补助支出(人防支出) | 8 | 8 | 8 | |
2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支出 | 348 | 348 | 348 | |
28、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 | 3271 | 3271 | 3271 | |
四、上级一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支出 | 90000 | 90000 | 90000 | |
五、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 95000 | 100000 | 110000 | |
六、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 | 53150 | 53150 | 53150 | |
七、执法办案经费支出 | 5200 | 5200 | 5200 | |
八、专项支出(原政府性基金支出) | 5330 | 5330 | 5330 | |
九、全市正常支出 | 223896.55 | 271140.64 | 280600.16 | |
支出合计 | 566781.41 | 625128.06 | 642828.16 | |
结余 | 30 |
附件3:
十三五期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落实我市经济建设发展,遵循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政策体系、执行机制和监管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的变革。
一、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采购,规范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采购行为。推进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内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岗位职责权限明确的工作机制。加强采购人需求研究管理责任,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全面公开,强化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建立采购结果评价机制。积极落实绿色采购政策,继续加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力度,研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残疾人就业、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政策措施。
二、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财政支出管理的总体要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完善现行的我市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办法。制定我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管理办法,加强财政中期规划与采购预算执行相衔接,规范质疑处理行为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有关程序。启动物业管理、印刷服务、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标准化文本编制工作。
三、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整体安排、协调推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规划研究、组织实施、人员投入和经费保障,逐步推动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纳入系统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大数据分析。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衔接贯通,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综合监管水平。
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的要求,积极落实相关措施,做好平台整合工作。强化依法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地位和法定代理权,逐步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场所资源整合、评审专家资源整合。依法全面履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制度政策制定、投诉处理、监督检查、评审专家管理等监管职责,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强化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
五、推进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工作
大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服务类项目的不同特性,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型合同模式和通用服务类项目的标准化文本。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进协议供货模式。探索采用“一揽子”审批、“统一论证、集中批复”等方式,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规范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的申报和审核行为。建立政府采购内控机制,研究质疑投诉、采购方式变更等环节风险点的控制问题。建立投诉处理案例库,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积累经验。
六、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多部门联办机制。落实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责任,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逐步建立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诚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动态管理。
七、强化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力度,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实务的培训。创新培训方法,有针对性地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进行多渠道、多层次的政府采购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研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水平,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专业化发展。
附件4:
财政信息化建设必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建用并重”的原则,加快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财政业务软件和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力度,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逐步建立起科学、先进、完善的财政运行技术保障机制。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服务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这个主题,以网络建设为基础,以业务软件开发为核心,强化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先进、完整的财政信息化管理体系。
1、完善财政综合业务网。财政综合业务网作为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的基本网络,将紧密结合财政改革,逐步向下延伸,形成联结省市县乡的四级财政网络系统。为财政业务的上网运行,实现全市财政系统办公自动化、财政业务处理网络化、各种经济信息共享和交流现代化提供基础保证,通过移动终端为财政业务和管理提供便捷服务。
2、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一是在2017年完成财政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二是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实施电子化管理,全面部署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扩大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的管理范围。三是加强对全市财政应用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
3、完善核心业务系统。继续做好预算指标管理、非税系统、资产管理、国库支付系统的整合完善工作,实现集中部署模式下的以预算指标为源头,国库支付系统为依托的财政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衔接。建立财政信息平台,对网络、服务器、存储备份、数据库、客户端财政业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事前预警和动态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系统故障和风险。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积极探索集中部署,分级应用管理模式下保障财政信息系统和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的可行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财政业务专网的管理,规范预算单位IP地址,定期开展财政业务专网巡检。三是对纳入财政支撑平台运行的财政信息系统实行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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