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湖北省定价目录》和《潜江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规定,乡镇自来水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市发改委拟定了潜江市张金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转供价格(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月11月1日
联系人:范田静子,联系电话:0728-6242509
邮 箱:502240501@qq.com
潜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潜江市张金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转供价格(征求意见稿)
根据《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0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潜政规〔2021〕3号)文件精神,拟对潜江市张金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转供水价执行试行价格,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规定和张金自来水有限公司实际供水情况,转供自来水价格实行单一制水价,价格2.6元/立方米。
二、上述水价为抄表到户(终端用户)最终水价,从2024年11月的抄见水量起开始执行。
三、此价格为试行价格,试行期间你公司应对供水范围内特困用户(农村五保户及居民特困户)在计收水费时每月直接减免基本生活用水2吨。
四、你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安全的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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