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求《潜江市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规定,经成本监审,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拟定了我市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现决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各等级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省级示范园3430元/生·学期、市级示范园2590元/生·学期、市一级2240元/生·学期,下浮不限。
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月7月8日
联系人:向向,联系电话:0728-6242509
邮 箱:1006299647@qq.com
潜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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