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量》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6-07-03 16:07 来源:潜江市发改委


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现就《潜江市居民用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加价有关事项及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量(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202673日-82

电话:0728-6242509电子邮箱:502240501@qq.com


附件:潜江市居民用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加价有关事项及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量(征求意见稿)



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73

附件:


潜江市居民用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加价有关事项及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量(征求意见稿)


一、关于我市居民用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加价有关事项

依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要求,结合我市居民用和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清算结论,为确保我市用气价格稳定,避免造成涨价带来的舆论波动,经综合考量,建议从202691日起继续执行上一年度天然气价格不变,具体为:居民天然气一档销售价格2.90/立方米,二档销售价格3.19/立方米,三档销售价格4.06/立方米;公福用气销售价格按居民一、二档平均价格即3.045/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3.77/立方米。对用气户中的低保户每月每户给予3方气的气量优惠,非城市主管网LNG点供区域亦照此办理,具体由天然气公司实施。上述居民天然气联动加价执行期为一年。

二、关于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量有关事项

按照第一档用气量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第二档用气量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经测算。第一档年用气量由1—420立方米调整为1—480立方米(含本数)以下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年用气量由420-600立方米(含本数)调整为480-750立方米(含本数)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年用气量750立方米以上。阶梯气价以年为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上述拟定的分档气量从2026年起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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