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城区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26-07-27 15:06 来源:潜江市发改委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市发改委于2026626在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征求公众对于《第二批城区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截止7251730,共收到4位市民通过邮件反馈的意见,市发改委进行政策答复如下:

一、一位市民提出“为什么道路停车收费比停车场收费高”,回复是: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推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对同一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二、一位市民提出“潜江道路停车收费与周边比较是高还是低”,回复是:与周边城市收费标准相比,我市拟定的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总体处于较低水平,既充分考虑了市民停车负担,也兼顾了规范停车秩序、提高公共停车资源利用效率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城市停车资源合理配置。与宜昌市、仙桃市比较如下:

宜昌市核心区域停车30分钟内(含)免费;白天时段(0700-2000、下同)小型车每泊位1小时内(含)4元,1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1.5;夜间段(2000-次日700、下同)每泊位每2小时1元,连续停24小时(含)最高收费25元。外围区域停车30分钟内(含)免费;白天时段小型车每泊位1小时内(含)3元,1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1;夜间段每泊位每2小时1元,连续停24小时(含)最高收费20。停车不足一个计时单位的,按照一个计时单位的标准计算。

仙桃市一类收费区域:中、小型车辆首次计费每小时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累计最高收费不超过21。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计时收费类收费区域:中、小型车辆首次计费每小时2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累计最高收费不超过14。收费时限每日0800-2100其余时间段可免费停车

  1. 一位市民提出“优先考虑潜江龙虾产业旅游旺季或龙虾节等重大活动期间,对外来车辆免收停车费;恶劣天气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滞留期间免收停车费;医院周边重大疾病患者因病情危重、抢救或死亡等特殊情况导致车辆滞留的,建议免收停车费”,回复是: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属于政府定价项目,收费政策应遵循公平、公正、统一的原则。对于重大节庆活动、恶劣天气、医疗救治等特殊情形,提出的建议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结合城市管理实际、停车运营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研究特殊情形下停车收费保障措施,不断完善收费政策,进一步提升城市停车服务水平,更好满足群众合理停车需求。

  2. 一位市民提出“道路停车收费主要用于何处”,回复是: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主要用于道路停车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智能停车系统建设、设备维护、停车秩序管理等支出。通过实施道路停车收费,有利于保障停车设施持续运行,提高停车管理智能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停车资源高效利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有序的停车服务。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