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内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销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金莲花软胶囊等药品价格申报核定结果的批复》(鄂价农医函〔2013〕69号)有关精神,现将金莲花软胶囊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按附表中规定执行。附表所列品种价格未标明生产企业的为统一最高零售价格(非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品种价格),标明生产企业的为该企业品种的最高零售价格(不涉及到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的判定)。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经销单位销售相关企业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价格。
三、上述价格自2013年9月20日起执行。
附件:金莲花软胶囊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潜江市物价局
2013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