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紫云公墓定型墓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4537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物价局 发文日期: 2015年08月12日 00:00:00 文  号:潜价工服规〔2015〕2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12日 00:00:00 名  称: 市物价局关于紫云公墓定型墓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2 00:00








潜江市紫云公墓:
为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不合理丧葬负担,根据《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3〕85号)和潜江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关于潜江市紫云公墓定型墓销售价格的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提供的相关成本监审数据,经研究,现就紫云公墓定型墓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营性公墓定型墓销售价格
1、简易墓型(蹬云区七组,含墓穴、墓位、实际占地面积0.8m2),销售价格6800元/套。
2、福星墓型(步云区四组,含墓穴、墓位、实际占地面积1m2),销售价格8600元/套。
3、中档墓型(腾云区五组,含墓穴、墓位、实际占地面积1m2),销售价格16000元/套。
以上价格含护墓管理维护费,其销售价格可上浮10%,下浮不限。你单位在提供公墓墓位时,应满足不同层次丧户的需求,特别要满足中低收入丧户的服务需求。中低档墓型供应量应不低于供应量的50%。
二、艺术墓和其它墓型由你单位自主定价,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三、你单位在实施收费前,须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有关手续,并在经营场所公示公墓价格、收费标准,及 “12358”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文自2015年7月20日起执行。


潜江市物价局
2015年7月20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