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安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3〕1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你公司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你公司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采取简易工况法,按类型每车每次检测最高收费标准暂定为:
轻型车辆(最大总质量≤3.5吨)60元;
中型车辆(3.5吨<最大总质量≤10吨)70元;
重型车辆(最大总质量>10吨)80元;
三轮汽车和低速车15元;
摩托车10元。
对只能按怠速法检测的特殊车辆,其收费标准按简易工况法减半收取。
以上标准为最高限价标准,你公司可自主下浮,下浮不限。
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周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即: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下列检测不得收费或实行减免收费:
(一)各级环保部门及相关检测机构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监督抽查(含在停车场、道路等随机抽查)不得收费。
(二)按规定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不合格,经维修后进行复检的车辆在同一检测机构首次复检不得收费。复检仍不合格经复修需再次检测的,按规定标准的50%收费。
(三)对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疗废物专用车、餐厨垃圾清运车、园林绿化专用车;环卫部门的垃圾清运、道路清扫车、道路冲洗车等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四、你公司开展检测服务应遵守自愿有偿的原则,车主可自由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不得强行检测并收费。
五、你公司应在收费场所公布机动车检测收费批准的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改变收费频次,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六、本收费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由你公司重新报市物价局核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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