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渔洋镇四家自来水厂供水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452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13日 10:56:50 文  号:潜价审〔2018〕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13日 10:56:50 名  称: 市物价局关于渔洋镇四家自来水厂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13 10:56


潜江市渔洋镇人民政府:

你镇四家自来水厂(渔盛自来水厂、康乾自来水厂、奕荣自来水厂、康安自来水厂)关于供水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0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潜政发〔2007〕50号)文件精神,经向供水区域公开经营成本、成本监审结论,召开价格听证会,并充分吸纳价格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依法依规制定了你镇四家自来水厂自来水供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规定,四家自来水厂自来水均实行两部制水价:居民户容量水价4元/户.月,计量水价2.5元/立方米。渔盛自来水厂工业水价为2.6元/立方米。

二、上述水价为抄表到户(终端用户)最终水价,从2018年3月份开始执行,具体执行日期由各自来水厂在做好定价宣传、解释等工作后择机确定,确保价格政策平稳推行。

三、用户停止用水三个月以上,可向所属供水自来水厂申请报停,报停期间不得收取用户容量水费。

四、此次自来水价格定价后,各自来水厂应对供水范围内特困用户给予优惠,免收其每月用水的容量水费,同时对计量水价应酌情给予折扣优惠。

五、各自来水厂应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质量,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安全的自来水。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