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未佩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加装遮阳棚(伞)、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飙车炸街”等现象较为突出。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围绕两轮电动自行车、两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的低速四轮电动车开展集中整治。
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上述车辆非法加装的遮阳棚(伞)现场予以拆除;对未佩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将暂扣车辆,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飙车炸街”、驾驶非法改(拼)装、报废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报废车辆。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从我做起。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创造更加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潜江市公安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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