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68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供销合作社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08日 10:26:32 文  号:潜供销发〔2018〕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8日 10:26:32 名  称: 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8 10:26

各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目前正值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本着对干部职工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经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突出预防为主,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坚决遏制大小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两节平安。

一、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始终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安全是第一要务,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密联系各单位实际,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依法治理,夯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本单位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制止,确保我社安全生产形势可防可控。

 (一) 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门卫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报告制度,严守校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加强接送学生安全管理。强化驾驶员交通安全、车辆安全意识,强化老师护送学生安全保护意识,确保接送学生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防止病从口入,强化每位员工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火灾防范工作。要针对当前火灾易发高发的特点,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针对本单位区域的超市、商场、宾馆、网吧、仓库、住宿区、出租屋等场所,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确保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确保公众场所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防范火灾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节日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从储存、运输、经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广泛宣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引导和增强消费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市直单位要广泛宣传《潜江市公安局关于在园林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着力应急防范,进一步落实节日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切实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带班领导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若遇有突发事故,应及时妥善处置,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值班电话:6243314)。

 

 

 

             20181月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