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供销合作社、三农服务中心、社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市供销合作社对老新、徐李供销合作社2起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现将查处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老新供销合作社2016年报销各类招待费合计15400元、2017年报销招待费合计17738元。上述招待活动中,因餐馆无法提供发票,该社出纳熊万清利用其经营潜江市佳仁日杂百货零售店专用发票报销招待费。老新供销合作社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熊万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二、徐李供销合作社2016年、2017年现金合计支付68128元,其中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共计33908元。上述现金支付均使用不正规票据入账。其中招待来客2016年购买香烟120元,2017年购买烟酒茶叶4368元。徐李供销合作社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徐李供销合作社原主任金国龙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徐李供销合作社原分管财务副主任杨中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经市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老新供销合作社熊万清、徐李供销合作社金国龙、杨中华予以通报批评,取消金国龙2018年度评优资格。希望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市社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下一步,市供销合作社将继续加强对全系统财务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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