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案件文书卷宗制作水平。5月8日上午,潜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在市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文书卷宗制作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宣贯培训会,支队机关和各大队执法业务骨干共计2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执法支队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重点围绕《办法》和《指引》的内容分别从指导思想及原则、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出台背景、工作要求、具体内容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讲解,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和执法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进一步廓清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迷雾”,纠正了“执法误区”,扫清了“执法盲点”。
据了解,《办法》细化了裁量基准,分为:违法行为、认定依据、处罚依据、违法情节、处罚幅度5个部分,对每项违法行为根据法定处罚幅度的不同,按照违法次数、违法程度等情况设定了裁量基准,每个档设置不同的处罚幅度。《指引》共设计各种执法场景文书共78种,要求执法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执法时做到事实清楚、调查取证充分、定性准确,处罚时做到规范使用各种场景文书,不得随意使用。
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改变以往“照本宣科”的传统培训模式,既有理论讲解,又有案例剖析;既有经验分享,又有交流互动,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下一步,支队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为推动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通讯员:何波 吴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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