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潜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的说明
五、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0年部门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2020年部门决算于2021年10月11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按照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交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资金预算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交通部门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 | 差额拨款 |
潜江市港航管理局 | 自收自支 |
潜江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 自收自支 |
潜江市物流发展局 | 自收自支 |
潜江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 自收自支 |
潜江市公路管理局 | 自收自支 |
潜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 自收自支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聚力“六稳”“六保”,最大限度地克服新冠疫情影响,超常抓好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保持了稳中求进的良好势头。我市成功申报全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区,并排列湖北省首位。
(一)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牢固树立防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疫情期间,共印发交通管控文件20个,其中通告8个、通知11个、令1个,发放车辆介绍信2500张、跨省通行证3000张、电子通行证8500张、机动车通行证2667张,电动车通行证8500张。每天投入执法车10辆、交通执法人员200余人次,累计查验各类通行车辆95544辆,人员124735人。为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外地务工人员和滞留人员服务保障,会同人社、公安等部门制定运输方案,协调落实运力,按照“点对点、一站式”办法进行精准输送,组织点对点包车58批次,投入大巴车257辆次,运输务工人员0.62万人;点对点自驾出行6.36万人。3月14日组织的潜江-绍兴72人省外“点对点”运输服务活动在央视和湖北电视台报道。交通所属干部职工,全部按照“双报到双服务”要求,下沉基层参与防控,彰显了交通形象和风采,先后有5名个人和1个单位获部、省、市表彰为抗疫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二)交通经济运行企稳回升。随疫情好转,主要指标均逐月回升。预计全年我市完成公路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为192.55万人和7862.6万人公里,完成公路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为831.4万吨和120246.3万吨公里;完成水路货运量56.2万吨和货运周转量18425万吨公里,港口吞吐量73.2万吨。元至9月,我市公路运输营业收入4.23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7%;水路运输营业收入1563.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全年预计完成公路运输营业收入5.46亿元,较去年增长3.5%;预计完成水路运输营业收入1968.4万元,较去年增长1.3%。2020年市政府下达我局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为17亿元,受疫情、民调、资金缺口等因素影响,预计全年可完成投资4.5亿元,占计划目标的26.5%。今年省厅下达我市普通公路建设预安排计划32000万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5526万元,占计划目标的111%。
(三)交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坚持与时间赛跑,早谋划、早协调、早开工,全力以赴推进交通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6个交通续建项目均已全面复工,其中交通重点项目15个,服务项目1个,复工率达100%。枣潜高速已完工;潜江汉江大桥、318国道一级公路后湖至南湾段、234国道后湖至熊口段、247省道汉江大桥至渔洋一级公路、322省道一级公路总口至熊口段、枣潜高速连接线等市级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我市公路桥梁消危行动作为全省公路危桥改造示范试点完成EPC招标,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城东物流疏港公路工程—泽口大道、351省道东延线工程—广泽大道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施工招标工作;潜江园林至返湾湖战备公路完成立项及勘察设计招标,正在进行可研报告编制;村组道路连通工程项目完成立项及实施方案编制,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
(四)交通行业治理提档升级。持续开展道路客货运、驾培、维修、出租车等行业专项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6500台次,查处各类违章案件134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34件,有效地净化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了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我市出租车不打表问题得到根本治理。强化水运市场监督管理,共完成船舶检验发证83艘次,对21艘危货船舶进行了年审换证,确保营运船舶质量稳定、航行安全。大力开展公路环境集中整治,以“迎国评”为契机,提请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整治马路市场97处,拆除非公路标志牌321块、违法横幅标语37条,接(处)公路赔偿案件20起,结案率100%;流动治超和固定治超共检测车辆15400台次,查处违法超限车辆164辆,卸载货物2543.6吨,公安交警部门实施扣分375分,有效地震慑了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稳步推进全域公交改革,完成7座公交总站建设,收购园林至广华、积玉口、高石碑农村客运班线客车69辆,剩余157辆客车收购工作年内全面完成。大力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和“品质工程”创建,加强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系统未发生一起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一起公路工程建设安全责任事故。
(五)交通环保治理初见成效。巩固汉江非法码头治理成果,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坚决防止非法码头死灰复燃。加快推进内荆河、东干渠12处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共拆除非法码头6处,计划年内完成全部整治任务。投资50万元,对兴隆库区、红旗、泽口码头腾退岸线开展高质量生态修复,复绿面积50700平方米。深入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船舶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生活污水、油污水等收集设施及处理装置,码头是否按规范和标准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器材,督促航运(港埠)企业、渡口、船舶迅速行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坚决防范船舶污染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共检查船舶2271艘,查处未按规定安装生活污水集污箱船舶1艘(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8艘100至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处置装置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加大非法采砂打击力度,行政处罚非法运输无合法来源凭证河道砂石案件6起,罚款7万元,罚没河沙1870吨,有力震慑了非法采运砂嚣张气焰,切实保护汉江生态环境。
(六)交通“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3.0版建设为契机,切实落实政务服务工作“一门、一窗、一次”要求,认真做好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领取及事项流程梳理再造。截至目前,我局共领取及发布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153项,其中行政许可85项,行政确认25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行政权力41项。在流程梳理再造过程中,坚决按照省市要求,以“壮士断腕、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力度,切实压缩办理时限。据统计,153项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法定办理时限共计2412日,压缩后,总计办理时限仅为316日,压缩后仅占法定时限13.1%,压缩了86.9%。同时,扎实开展网上事项流程梳理和建设,确保所有事项网上均可办理,网办率达100%。目前,我局明确0跑腿事项达44项,实现即来即办;明确只跑一次事项109项,两项事项占全部事项的100%。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260件,实现了行政审批权限授权率、按时办结率、测评满意率3个100%。
(七)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制定下发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实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公开承诺制度,层层传导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广“学习强国”APP,理论学习教育、“支部主题党日”“党建+互联网微信平台”、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实现全覆盖,“党建进工地”“党建动中抓建”等交通党建特色品牌效益凸显。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大力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问题不姑息不护短。全年共查办市纪委交办信访件2件,配合市纪委查办违纪违规案件4件,自办违纪违规案件6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10人,诫勉谈话1人;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对11个单位、15名个人给予全系统通报批评。
二、“十三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时期,全市完成交通建设投资78.1亿元,较“十二五”投资增加17%。潜石潜枣高速公路、天仙铁路潜江支线、城东物流通道等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两铁、两水、两港”为支撑的公、铁、水联运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巩固。我市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全省示范县,我局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被交通运输部表彰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被省交通运输厅表彰为“先进集体”。
(一)现代交通运输网络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公路建设完成投资61.6亿元,全市新增国道109.399公里、省道98.716公里,每年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约20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46座,基本消除危桥安全隐患。全市公路通车里程3188公里,公路密度达176.89公里/百平方公里,通车里程较“十二五”期增加5.98%,“五横四纵”(五横:沪渝高速、351省道、318国道、322省道、350省道;四纵:枣石高速、240国道/247省道、234国道、269省道)的国省干线路网骨架全面形成。港航建设完成投资3.52亿元,泽口综合码头工程完成水工主体工程建设。全市拥有汉江、江汉运河、内荆河、东干渠等8条内河航道,航道里程达到242.06公里,其中三级航道里程达64.3公里,占比26.6%。站场建设完成投资12.98亿元,潜江传化公路港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营。全市拥有等级客运站16个,候车亭、招呼站802个。道路运输方面,拥有营运客车301辆8449座,道路客运网络延伸至全国27个省市,园林城区通往乡镇班车通达率达100%,379个行政村客运通达率100%;拥有出租车350辆1750座,城乡公交线28条,营运公交车294辆;拥有普通货物运输车辆4403辆22112吨,道路危货车辆836辆22682吨。水路运输方面,拥有运输船舶52艘,53607载重吨,其中化学品船21艘,25163载重吨。铁路运输方面,沪蓉高铁横贯东西,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均在6小时高铁圈内,潜江高铁站日均发送旅客1万人次;天仙铁路潜江支线建成并投入运营。潜江交通正逐步实现“国省干线公路高等级化、镇处公路黑色化、村级公路等级化、综合运输智能化、交通管理信息化”。
(二)“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丰硕。编制完成我市“四好农村路”发展规划(2018-2022年),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18年6月,我市成功获评“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县;2018年9月,我市被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命名“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获得奖励资金2400万元。“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荣誉的获得,重铸了潜江公路建设的品牌。制定出台《潜江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3个乡镇获评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将“四好农村路”建设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省“支持潜江打造江汉平原振兴发展高质量示范区”重要部署,着力打造“四好农村路”示范线。目前,已打造500公里路、渠、树交相辉映的生态绿色路,形成了多个片区的“四好农村路”示范线路,“一条好路、两行好树,一河清水、两岸花香”成为我市农村公路的标准配置。2019年3月,潜江作为全国政协“四好农村路”建设远程议政协商三个基层连线点之一,省政协副主席王红玲与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在后湖视频连线。
(三)交通行业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请市政府修订出台《潜江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农村公路管养职责,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标准和边界,落实养护资金来源,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2020年我市成功申报全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区,潜江排列湖北省首位。出租汽车改革。出台《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潜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潜江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暨第八轮经营权无偿出让实施方案》等7个出租车改革政策性文件,将全市350辆巡游出租汽车全部由与3家公司合作经营改为个体经营。投资533.8万元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提档升级,建设出租汽车智能监控系统平台,成立纯服务性质的潜江福运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出租车不打表等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域公交改革。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全域公交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潜江市推进全域公交改革的实施方案》,完成潜江市全域公交规划修编。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资3.5亿元,共收购247辆农村客车,完成9座公交充电站建设,新购294辆纯电动公交车开通了15条公交线,公交线网覆盖15个区镇处,近70万市民直接受益,为群众“走得好、走得安全、走得舒适”提供了良好的出行条件。2020年底,完成全域公交改革任务。信息化改革,坚持用互联网思维建设交通,用信息化手段管理交通,全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在全省率先完成929辆“两客一危”车辆4G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工作, 318国道不停车检测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营,研发建设的全省第一个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常态化应用,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启动建设。
(四)行业治理不断加强。交通运输市场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全市联动、突击整治、集中检查、互相协查等形式,优化原有监管格局和方法。常年在重点时段和区域,组织开展水陆客运市场、出租车行业、公路货运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经营、拼客宰客、拒载绕行、超限超载等不法行为,有效提高了运输市场管控力度、强度和准确度。路政治超保持高压。联合公安、经信、质监等部门印发治超方案,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车、集中冲岗闯关、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有力遏制了市域内超限超载运输行为。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全国人大道路交通安全法调研组专题调研潜江公路治超工作,对我市路警联动治超做法给予充分肯定。2016年10月份,成功承办“2016年全省公路治超观摩会”。环保治理成效显著。大力开展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所有企业对危废品实行了分类台账管理,规范设置了收存容器,危废品得到较好地分类收集处理,废水污染防治得到基本控制。强力推进非法码头治理,依法取缔汉江非法砂石码头2处,拆除内荆河、东干渠非法码头6处,《潜江港总体规划2018-2035》呈报省人民政府待批。加强岸线资源清理整顿,腾退清理整治码头岸线1300米。强力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发布船舶防污染“一规划一预案两制度”,全面完成市域内生产性泊位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和37艘船舶生活污水处置装置改造任务,累计发放补助改造资金105万元。
三、“十四五”工作计划
(一)发展思路。
“十四五”期间,我市交通运输主要发展思路为:一是要“畅通道”,通过沪渝高速改扩建、内荆河航道等级提升、国省道断头路打通、通用机场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的谋划实施,畅通潜江对外交通通道,大力提升城市枢纽地位。二是要“优网络”,着力加密高速公路网、提升国省干道网、优化农村公路网、贯通航道网、扩展铁路网、连通航空网,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有力支撑“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战略实施。三是要“提质效”,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市域铁路建设,引导绿色交通出行;全面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完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快建设,物流成本持续降低,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快速发展。四是要“促转型”,加快推进美丽公路经济带建设,深化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深化交通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探索交通“新基建”发展模式,建设交通智慧中心。深化交通行业机制改革,加快现代化行业治理体系建设。
(二)重大项目。
1.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规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5个,规划总里程269公里,计划总投资231.18亿元,其中确保类项目2个,规划总里程44公里,计划投资71.38亿元。
2.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规划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11个,规划总里程120.15公里,计划总投资33.7亿元。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划县乡道改造500公里,通客运班线路段提升改造200公里,完成自然村畅通路提升改造100公里,完成新、改建农村联网公路300公里,计划总投资11亿元。
5.普通公路管养项目。完成公路大中修270公里,完成预防性养护102.272公里,完成小修保养总投入10000万元,完成地质灾害治理78.8公里/21处,投入专项资金1023.6万元购置机械设备41台套,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总投资10.02亿元(不含危桥和安防工程)。
6.农村公路管养项目。完成公路大中修1992公里,完成预防性养护5978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总投资3.7亿元(不含危桥和安防工程)。
7.客运场站及公交项目。续建潜江高铁新区综合客运换成中心,规划新增20条公交线路,规划建设快速公交线1条,新建公交充电场站10座,乡镇公交首末站14个,计划总投资8.08亿元。
8.智慧交通项目。规划智慧交通重点项目7个,计划总投资397亿元;其中确保类项目2个,计划投资27亿元。
9.绿色交通项目。规划绿色交通重点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32亿元。
10.交通安全项目。规划交通安全重点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5.37亿元。
(三)主要举措。
1.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统筹各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加强交通方式衔接,优化交通资源配置,以一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依托,着力加密高速公路网、提升国省干道网、优化农村公路网、贯通航道网,打造内畅外联、高效立体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高速公路网方面,重点推进汉宜高速潜江段改扩建、汉宜高速潜江东互通、汉仙潜快速通道、荆州监利至天门高速、潜江市绕城高速等项目建设,形成“两纵两横”的“井”字型高速公路网。国省干道网方面,重点推进G234熊口至张金段改建,G234后湖至熊口段改建、S322总口至熊口段改建、S322熊口东大垸至运粮湖段改建、S269孙桥至老新段改建、S350延长线老新至渔洋新建、S351东延线新建、S269汉江大桥新建、S269王周线南段新建等项目建设,全面消除对外通道断头路,着力解决长期以来的“肠梗阻”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农村公路网方面,重点推进X006张丫公路(幸福公路)北延伸段、X007龙沙公路关山大桥至张金镇红金村段、X025联刘线等农村公路重点工程,规划新建张金镇至老新镇、渔洋镇的农村公路等支线公路,完成通5户以上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基本实现农村公路“户户通”。航道网方面,重点推进内荆河、东干渠和田关河航道整治工程,规划建设内荆河张金港区和白鹭湖港区砂石集并中心码头,加快推进泽口港综合码头、兴隆旅游码头建设,充分发挥水运优势。
2.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效。一是提升公众出行的服务水平。优化公交线网,重点优化干线公交线路结构,进一步丰富支线公交线路,积极谋划旅游公交、社区公交、微循环公交、定制公交等公交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优化客运枢纽布局,加快推进潜江高铁新区综合客运换成中心建设,合理布局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改扩建一批公交充电场站。推动联程客运、运游结合和定制客运发展,整合区域城际客运资源,积极推动构建武汉城市圈、天仙潜等重点区域城市互联互通的同城化客运体系,积极推进航空客运、铁路客运和公路客运竞合联程发展,加快完善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共享汽车等新型交通服务的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二是加快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重点推进物流园区建设,探索物流发展的新业态,不断加强农村物流服务覆盖,积极推广物流新技术的应用,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3.推进智慧交通全面发展。一是创新驱动,发展交通“新基建”。推广各类智能终端在公路、港口、城市公交线网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的布局和应用,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风险状况、运行状况的数据采集,全面提升交通领域要素资源的在线化率。针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初步实现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性能检测,积极推广应用基于物联网的工程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动BIM技术在交通工程领域的推广应用。二是互联互通,建设潜江交通智慧中心。整合现有的农村公路管养信息平台、普通国省道管理信息平台、客运场站管理平台等,完成市级层面的顶层设计,着力建设潜江交通智慧中心。三是出行即服务,促进交通服务智能化。全面推进电子公交站牌和美丽公路电子路牌建设,积极倡导“出行即服务”的交通出行理念,在部分重要景点景区设置示范点,打造旅游出行与景点门票购买预警、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等相互渗透的“智能移动空间”,通过交通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提供集“出行、办事、查询、投诉、监管和公开”六位一体深度融合的综合交通“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政府惠民服务能力。
4.加快绿色交通转型发展。一是加强行业节能减排。优化综合交通运输通道资源配置,优化运力结构,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水运、铁路等低能耗交通方式。全面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应用,以纯电动汽车为新能源汽车主要发展方向,强化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建设,大力推进新能源公交和新能源出租车更新换代,对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辆按既定比例进行更新换代,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尤其是设置车辆快充设备,严格执行充电标准。二是强化资源集约利用。重点推进汉江港口岸线整治修复,加强非法码头整治不松懈,逐步实现由拆除向生态修复的延伸、由汉江干流向全内河航道网的延伸。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资源和运输枢纽资源,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线位走向和技术标准,提高交通运输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大力推广先进的节地技术与节地模式,高效利用土地与岸线资源。
5.加强交通安全应急保障。一是加强本质交通安全。按照全省“三年消危”行动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危桥改造任务。科学编制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将普通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整治低限指标落实到位。按照我市危险货运运输的需要,规划建设专业的危险货运站场,确保危险货运的运输安全。二是完善行业监管体系。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风险管理,加强安全管理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体系。强化源头管理,提高交通运输和普通货物运输市场主体的安全资质或标准,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实现对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竣工验收,完善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完善道路运输日常监控系统及危险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监控网络,特大型桥梁、隧道实现定期健康监测。三是强化交通应急救援能力。整合交通内部信息资源,建设集远程调度指挥、公共信息服务为一体的交通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搭建覆盖系统及业务管理部门的应急指挥平台。建强交通应急队伍,通过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素质,增强应对突发灾害性事件的能力。
5.建设现代化交通行业治理体系。一是深化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坚持“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改革原则,借鉴省内其他市州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交通行业体制改革。适时启动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增强养护应急中心等单位的市场运作能力。探索推广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一体化管理模式,积极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在市级层面统筹安排治超协作,着力打通联合治超联动机制的“最后一公里”。二是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步伐,简政放权,做到市级交通许可事项“应放尽放”,进一步服务便民。对普货车辆年审、道路运输证配发等即办件,力争实现零跑腿、零见面、零纸质资料“三零”目标,打造“最多跑一次”升级版。三是提升潜江交通行业的软实力。加强人才培养。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交通人才培养,以交通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三支队伍为重点,全面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挖掘新时代潜江交通精神,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道路标识宣传栏、公路驿站内容牌等形式,宣传交通建设的典型人物故事,推介潜江交通发展的新成绩、新做法和新思路,讲好潜江交通故事,丰富潜江交通的品牌内涵。努力营造文明交通环境,推动全体市民交通文明程度的大幅提升。
四、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潜江交通“改革提升年”。2020年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的发展战略布局,补短板,强弱项,抓改革,促提升,全力实现“十四五”开门红。
我们的主要目标是:交通建设方面,按照“全面打通出境通道,全面提升道路等级和全面完善服务功能”的总体思路,继续以交通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为主要抓手,续建和新启动交通建设项目3类共24个,总投资22.6亿元。服务品质方面,确保国省干线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85%以上,路容路貌整洁;打造全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区,力争1个区镇成功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实现公交全域覆盖。行业安全方面,全市水上船舶安全面达到98%以上,道路运输、工程建设无责任事故。在文明创建方面,争创市级文明单位4个。
2021年,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 以更高的标准抓党建。一是坚持不懈抓好党的理论武装。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基本载体,切实让系统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建强建实党支部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深化局党组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严格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全面推行履职尽责考核,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聚焦重要节点和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地纠“四风”、树新风,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构建交通运输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以更强的力度推项目。按照交通重点项目“日记账、周调度、月通报、季拉练、年结账”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汉江大桥新建工程、汉江大桥至渔洋公路工程、318国道改扩建工程、234国道改建工程、350省道改建工程、高石碑至枣潜高速公路积玉口互通公路工程、东城大道南延等市级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潜江传化公路港、潜江高铁新区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稳步推进“户户通”工程和公路桥梁“消危行动”,确保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发挥交通投资稳增长的“引擎”作用。对标打造江汉平原交通振兴发展示范区,完成潜江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以更实的举措管行业。一是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扎实开展出租车、农村客运、道路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对“黑的”“残的”的打击和“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化科学监管,着力扭转道路运输行业服务不优的被动局面。二是巩固“长江大保护”行动成果。巩固非法码头治理、非法采砂和水源地码头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做好常态化巡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全面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建立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强化应急规划和污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三是保持治超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治超工作机制,推进不停车检测系统和电子抓拍系统与公安交警处罚网数据融合共享,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坚决保护公路建设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以更大的勇气促改革。一是推进交通运输机构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和安排,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保实现职能整合到位、机构调整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工作交接到位的改革工作目标。二是推进全域公交改革。完善公交设施建设,配套建设16座公交充电站、320个充电桩、974个公交候车亭、1000个招呼站牌。开通城镇公交线10条、镇际公交线24条、镇村公交线35条、旅游公交线4条,实现公交全域覆盖。三是推进交通信息化改革。整合、开发、利用系统信息化资源,加快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上半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五)以更严的要求保平安。一是强化风险隐患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实行量化式、销号式管理。坚持效果导向,以“四不两直”为手段,严格执法,严肃问责,使安全监管长出牙齿,努力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零事故”。二是强化信访维稳管控。及时掌握特殊群体动态和动向,认真研判形势和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维稳工作。加强机构改革期间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切实摸清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做好疏导化解,确保机构改革平稳实施,确保行业稳定。三是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加强春运、黄金周以及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
第二部分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3954.55万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93954.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317.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874.2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5442.82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1637.48万元(其中项目结转结余30638.14万元)。
(二)支出总计93954.55万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93954.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056.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028.77万元,项目支出46027.9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2020年度年末结转结余42897.86万元(其中项目结转结余41693.6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9.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国(境)学习管理严格,必须有省厅或市政府审批意见方可出国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支出4.49万元。主要用于协调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41批次、接待总人数1120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支出35.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5.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略低,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节约开支。
关于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交通部门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根据《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进行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2317.0万元,支出总计51056.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417.35万元,减少2.2%;支出减少10337.63万元,减少20.2%。
(二)关于交通部门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收入决算总表》公开02表进行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231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874.22万元,占91.2%;其他收入5442.84元,占8.8%。
(三)关于交通部门2020年度收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3表进行说明:
2020年度支出总计5105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8.77万元,占比9.8%;项目支出46027.92万元,占比90.2%。
(四)关于交通部门2020年度财处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进行说明)
交通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收入总计56874.2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818.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79.33万元,减少8.9%;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42.33万元,减少14.9%。
(五)关于交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进行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通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8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9.7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42.33元,减少14.9%。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交通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81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95.69万元,占比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4万元,占0.09比%。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公开05表细化至“类”“款”“项”进行说明)
交通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1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86.8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预计多于决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0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75%。
(六)关于交通部门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06表进行说明)
1.交通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13.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4.85万元、津贴补贴201.98万元、奖金86.6万元、伙食费补助7.95万元、绩效工资591.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8.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4.51万元、住房公积金222.4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22.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92万元、离休退休费100.82万元、抚血金元49.9万、生活补助24.9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9万元。
2.公用经费837.86万元(其中:办公费25.22万元、印刷费7.9万元、咨询费19.8万元、手续费0.26万元、水电费35.53万元、邮电费28.5万元、物业管理费66.86万元、差旅费92.44万元、维修(护)费81.39万元、租赁费7.83万元、会议费1.27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3.27万元、劳务费元39.95万元、工会经费101万元、福利费43.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1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78万元)。
(七)关于交通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进行说明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07表进行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交通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3万元,完成预算98.8%,其中:因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3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98%。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04万元,占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支出35.04万元。其中:公务运车运行支出元元,主要用于路政巡逻、执法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过路费等方面的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元,其中:接待外市人员支出4.49万元,主要用于协调调研工作联系等方面接待活动,接待141批/次、接待620人/次。
(八)关于交通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08表进行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为0元。
(九)关于交通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决算公开表格如下(数据为零的挂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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