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82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18日 09:29:3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8日 09:29:34 名  称: 中共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8 09:29


 

交通所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交通运输分局,局机关各科室: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等五项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8年 10月18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

 

根据《中共潜江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潜发〔2014〕10号)精神,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清单内容

责任清单包含三部分内容:党组、党委(总支、支部)集体责任清单,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责任人清单和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党组、党委(总支、支部)集体责任清单: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等五个方面。

(二)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执纪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等六个方面。

(三)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主动研究部署、支持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

二、责任清单起草及印发

(一)局党组会及其党组成员的责任清单由局主体办会同机关纪委和各科室负责起草,由局主体办负责印发和存档备查。

(二)交通所属党委(总支、支部)及其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由各单位负责起草,由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后报局主体办备案,本单位主体办存档备查。

三、责任清单要求

(一)高度重视。制定责任清单是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化、具体化的重要措施。交通各级党组织对此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细化职责任务,使责任清单更具体有操作性,防止出现“两张皮”。

(二)厘清责任。领导班子责任清单要覆盖所有班子成员,体现清单的集体性;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要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确定,体现“一岗双责”。

(三)严格落实。交通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求严格按照清单要求,主动认领工作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对照清单,自查任务完成情况。

(四)考核评价。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

 

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进行宣传,进一步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推动工作落实。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纪党规。深入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党纪党规。

(四)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经验。总结宣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重大成果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增强干部群众的信心和斗志,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一)日常宣传教育。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理论学习、干部培训中,经常性开展廉政学习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和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主题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1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求,以丰富的形式、详实的内容,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三)警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选取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舆论氛围。  

(四)关键节点宣传教育。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开展系列专题教育,利用各类媒体刊播廉政公益广告、相关廉政规定要求等,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三、宣传教育要求

全市交通运输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与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政治培训、党内监督结合起来统筹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带头接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督促和指导分管业务科室(部门)和联系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主体和对象

市直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面形式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具体内容根据各单位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三、报告方式

(一)定期报告。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局党组报告每季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体责任报告由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后上报。

(二)专题报告。局党组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责成相关单位或科室向局党组专题报告。

(三)专项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专项工作以及遇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向局党组报告。

四、报告受理和运用

(一)局党组会半年或年底听取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并进行点评,提出意见。

(二)局主体办负责报告具体受理工作,受理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对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报告情况进行审阅,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和反馈。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局党组。

(三)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告、报告内容不完备、未如实报告、报告内容拼凑抄袭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导调研制度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导调研制度。

一、督导调研安排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赴联系点(单位)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督导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

市直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对本单位及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调研,了解工作情况,指导开展工作。

二、督导调研内容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等情况。

(二)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及领导班子和成员根据责任清单履责等情况。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内谈话,开展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情况。

(四)严格按照规定选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查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等情况。

(五)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情况。

(六)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纠正“四风”问题等情况。

(七)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支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等情况。

(八)落实领导批示,受理相关意见,整改有关问题等情况。

(九)需要督导调研的其他情况。

三、督导调研方式

(一)日常督导调研。根据实际,结合日常工作对联系点(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督导调研,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对亮点经验进行总结。

(二)专题督导调研。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部署,结合主体责任清单任务进行专题督导调研,督促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层层落实。

四、督导调研实施

局领导班子成员日常督导调研由局领导根据工作部署,自行安排时间开展。督导调研结束后,局领导分管科室或联系点(单位)负责将调研相关资料整理并报局主体办。

局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督导调研由局政工科、局主体办统筹安排,确定调研时间、调研重点,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集中对各单位开展督导调研。督导调研结束后,并及时向各单位反馈督导意见。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廉政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和党委(总支、支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履行,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目的

通过廉政谈话,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提醒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谈话原则

廉政谈话应当坚持抓早抓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谈话类型、主体和对象

廉政谈话主要分为日常交心谈话、任前岗前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和诫勉谈话五种类型。

日常交心谈话: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与本支部党员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任前岗前谈话:对新提任或转任的副科长以上干部和新录用、调动到本单位任职的工作人员或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交流和调整的工作人员,由政工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安排相关领导负责进行谈话。谈话应当围绕如何正确看待和使用权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规定等内容,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谈话对象应表明认识态度,并做出廉政承诺。

提醒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可能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谈话主体应当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引导教育,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提出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按照要求做出工作表态,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批评教育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有了轻微错误,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尚未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谈话主体应当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需要引起注意的事项,提出相应改进要求,或者重申和强调有关纪律规定。谈话对象应就有关问题或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明确表态,提出改进措施或防范对策。

诫勉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有违规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且还未达到纪律处分条件的党员干部,由分管领导和政工科、机关纪委负责进行谈话。谈话主体应当向谈话对象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限期改正要求。谈话对象应如实做出说明和表态,并写出书面检查,同时做出书面廉政承诺。

四、谈话要求

(一)廉政谈话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原则上实行一事一谈。必要时,对日常交心谈话、任前岗前谈话和群体性或者同类型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中谈话。

(二)廉政谈话要注重实效。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准备工作,谈话时要填好记录表(附后),妥善保存谈话材料并注意保密。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三)廉政谈话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的原因、谈话纪律。进行提醒、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时,应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需要其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四)谈话对象要正确对待廉政谈话。谈话时,应当如实回答问题,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改进工作,不得隐瞒、捏造、歪曲事实,避重就轻。

(五)谈话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时,应当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相关来源或者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有关情况,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影响比较大的问题,但经调查、谈话了解,证明所反映问题失实的,应本着实事求是,保护干部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教育,引导其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七)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相互谈心;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上级党组织书记要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谈话,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与自己分管联系单位、科室负责同志谈话。谈心谈话要经常性开展,做到人员全覆盖。

 

廉政谈话记录表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谈话人

姓名


职务


被谈话人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谈话问题和谈话内容摘要


向被谈话人明确要求


被谈话人表态

                   签名:

记录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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