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物流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潜交发〔2019〕27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82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30日 11:24:0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30日 11:24:08 名  称: 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物流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潜交发〔2019〕27号)

发布日期:2019-09-30 11:24

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物流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及物流、电商、快递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鄂交运发〔2015〕326号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潜江市分公司等单位共同制定了《潜江市农村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潜江市农村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潜江市商务局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潜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潜江市分公司

2019年9月30日

 

潜江市农村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1525号)和《潜江市现代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全面提升我市农村物流发展水平,降低物流成本,有效解决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好服务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推动资源整合和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农村物流企业为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运营模式、提升装备水平,推进“一点多能、一网共用、深入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新模式,构建覆盖市、镇、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打造“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潜江市农村“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按照“市场推动,政策支持;协同推进,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创新驱动;优势互补,城乡一体”的工作原则,统筹谋划全市农村物流融合发展,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着力构建“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多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市场推动,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积极拓展农村物流市场,探索创新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模式。强化政府引导扶持,加大农村物流公益性服务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为农村物流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协同推进,融合发展。探索建立交通、供销、商务、邮政、农业等多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物流发展的新机制,加强部门间、产业间、区域间协同联动,依托各部门和行业在农村物流发展中的基础条件和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共享与合作开发,推动多业融合,形成推进农村物流发展的合力。

因地制宜,创新驱动。各地各企业根据自身基础和条件,因地制宜选择推进路径、工作重点、经营方式和运作模式,探索差别化和多样化的农村物流发展模式,积累相关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推进范围,推动农村物流健康发展。

优势互补,城乡一体。统筹城市和农村的物流建设与发展,依托城市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运输服务网络,按照“以干补支、以城带乡”的农村物流发展思路,加快构建“点线结合、干支互补、城乡一体”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三、工作目标

整合交通、商务、供销、邮政、农业等部门和行业资源,以交通物流部门牵头,联合其他有关部门,重点推动市级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改造建设,建立农村物流节点体系,完善农村物流运输网络,构建农村物流信息体系和推动市场主体融合发展,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全市农村物流发展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建设模式,形成以物流园区(配送中心)为龙头,以物流中心为平台,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为骨架,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点、邮政网点、“万村千乡”连锁店、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为触角的市、镇、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实现市有区域性物流服务枢纽和物流中心,乡镇有物流综合服务站(超市)、村有物流服务点。

建成以“一园四中心”即华中(潜江)物流产业园、传化公路港、货运北站物流园、开发区专业物流中心、南部综合物流配送中心等为枢纽的集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配送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市级物流园区(配送中心)。

通过与邮政、供销、商贸、快递等合作的形式在区镇处新建或改建22个乡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以邮政部门在全市各村建立的352个邮乐购网点为依托,共享供销、商务等部门的农村网格化村级服务管理平台、基层农技服务中心、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快递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资源平台,融合建设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

(二)建立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模式。推进交邮合作,构建市域物流运输干线网。引导农村物流企业与零担、快递企业加强合作、共建共享,完善市域内的农村物流运输网络。依托快递集中分拣中心,由物流企业通过组建专业化分拣及配送队伍,负责邮政和快递公司的快件分拣及区域配送工作,承担市域干线物流运输工作,实现本土物流企业与大型快递企业运输网络共享共用,促进物流运输与快递产业链的一体化整合。

推进交商融合,完善市镇间物流运输支线网。引导物流企业充分发挥支线运输及乡镇配送优势,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各乡镇物资配送服务,降低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成本。对区域内农村物流需求进行汇总、分析,开通货运班线,由货运班线承担相关物资的采购、运输、配送,降低物流成本。利用货运班线,解决农村农资、农产品的运输难题,提高农民收入。

(三)创新多业融合运营组织模式。按照资源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大力推进共同配送模式、交商融合、电商快递物流融合发展等多种运营组织模式,积极探索跨部门共建共管、跨行业联营合作发展新机制,引导物流运输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配送中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探索与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直供直销相适应的多业融合发展物流运营服务模式。

共同配送模式。支持运输企业、物流公司、农村商贸流通企业、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制定运输、配送计划,积极发展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提高农村物流集约化和组织化水平。

交商融合模式。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以“商超+电子商务+物流(自建、合作)”融合发展模式向农村发展,在乡镇和人口集中的行政村以自营或加盟的方式开设连锁超市,设置服务站点。鼓励自有配送体系完善的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自有配送体系积极承担其他企业、快递、物流公司的末端配送和集货任务。鼓励农村商贸流通企业、供销合作社整合分散的货源,外包物流服务业务,与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开展深层次合作。

 电商快递物流融合模式。支持电商、快递、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农村物流经营主体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鼓励镇村站点与电商企业对接,推进公共取送点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交易方式,提高电子商务的普及推广应用水平,降低流通成本。

(四)推广应用农村物流信息技术。加快各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农村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一是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推动市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交通、供销、邮政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有效融合广大农资农产品经销企业、物流企业及中介机构的自有信息系统,搭建市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二是完善镇村物流节点信息服务功能。对农村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快递物流网点等基层农村物流节点的信息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升级改造,实现免费网络全覆盖,并推进农村物流信息终端和设备标准化。三是加强市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与镇村物流信息点的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强化信息采集与审核,打造上下联动、广泛覆盖、及时准确的农村物流信息网络。

(五)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物流装备。以“经济适用,安全可靠”为主题,以实现农村物流安全高效为目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村物流装备,促进农产品物流市场专业化、规模化、系统化发展。一是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车型。大力推广适用于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规范使用适宜乡村地区配送的电动三轮车等经济适用车辆,鼓励企业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电动车辆等新能源及清洁燃料车型,加快淘汰安全隐患大、能耗排放高的老旧车辆,推动农村物流运输绿色发展。二是推广应用专业化设施装备。推动农产品产、运、销标准化,推广农村物流运输的托盘、集装篮、笼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专业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减少货损货差,提升农村物流作业效率和服务质量。鼓励企业配置先进适用的冷链运输检验检测设备,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率,加快发展节点冷链物流,积极发展产地和终端冷链物流,适度发展肉类产品、加快发展水产品、支持发展果蔬、积极发展速冻食品冷链物流,形成城乡一体、全程配送的冷链物流体系。

(六)培育农村物流龙头企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经营服务体系。以省重点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和交通运输企业为发展重点,培育多家区域型农村物流龙头企业,主要服务于农产品运输和虾稻产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相互间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物流发展中的相关问题,统筹推进农村物流融合发展的整体布局与区域协调。

(二)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完善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推进工作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奖惩措施等,定期开展督办与考核。

(三)落实配套政策。落实、完善物流用地政策,加大对农村物流设施建设的倾斜,优先安排涉及农村物流中心、重点农村物流企业项目建设所需用地。落实、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加强管理、提升技术手段,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农村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物流企业采取税收优惠政策。

(四)落实资金保障。交通、商务、邮政、供销、农业等部门应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对农村物流站场设施建设、农资配送站点、邮政“三农”服务站和农村快递物流站点建设、设施装备改造、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模式创新等具有较强公益性的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五)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农村物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各类单证规范化、责任清晰化,增强公信力;强化农村物流安全监管,紧抓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农村物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专业人才培育与引进,完善分类别、多层次、重实效的培训机制,加快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农村物流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紧密结合,采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共同实施职业培训和日常教育,提高农村物流人力资源自主开发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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