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部分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部分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潜人社发﹝2016﹞63号)文件精神,采取查阅档案、审核证件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对2025年退休和拟退休人员(含2025年以前年度退休未审批一次退休补贴的人员,不含组织部管理档案的人员)中,申请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人员的条件进行了审核。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5%的对象中,符合“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条件的有汪厚贵等67人;符合“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职业初中、成建制中、初等成人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龄满30年的男教师(其中直接从教经历满15年)、教龄满25年的女教师(其中直接从教经历满10年)”条件的有汪厚贵等90人。现将上述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教育局人事科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728-6230465
附件:《教育系统2025年退休和拟退休人员符合“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条件人员名单》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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