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为完善幼儿园过程监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现将我市幼儿园基本信息进行公示。
附件:1.公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情况公示(含油田)
2.民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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