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8日
市教育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保障水平,以建设教育强市为目标,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引领事业发展
1.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开展党组织书记讲思政课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学校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行“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创建工程。组织召开七一庆祝大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加强民办教育领域党建工作,用好党建联络指导机制,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持续推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下基层、促教改、提质量”主题活动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扎实开展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生态研判反馈问题整改和高中学校审计整改工作。从严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定党组织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开展纪法警示教育和监督执纪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开展教辅材料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回头看”,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收费问题集中整治。
4.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教育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成就宣传力度和典型代表选树,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常态化研判,抓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做好教育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处置工作。完善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统战工作本质要求,做好民主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民族宗教工作。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提高师生职工国家安全意识。
二、坚持立德树人,以更大力度促进五育融合
5.践行培根铸魂使命。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提升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效。完善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深化“一校一品”工程建设,打造系列主题鲜明、寓教于乐的精品德育活动,丰富学校德育载体。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健全“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配置机制,推动思政课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做好红色基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持续推进“书香校园”建设,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凝聚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挖掘社会育人资源,办好家长学校,密切家校联动,形成融通家校社资源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
6.强化体育美育育人功能。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常态化开展各类体育活动,搭建学生体育赛事育人平台,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承办潜江市首届城市运动会(青少年类)比赛,组织全市健美操师资培训、校园大课间操评比、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活动。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丰富校内外美育课程内容,依托本地文化资源和平台,开展面向人人的学生艺术实践活动。健全常态化学生艺术展演机制,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参加潜江市2024年首届江汉平原舞蹈大赛和湖北省第十三届黄鹤美育节竞赛活动。
7.抓好实践教育。做好省级劳动教育示范区试点工作,加强劳动教育的规划和指导,开展校本教材评选、征文、教学比武、小视频竞赛等活动,遴选一批优秀案例,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构建研学实践教育体系,优化研学站点,丰富研学资源和课程,开展“虾乡”序列研学活动,参加“1+8武汉都市圈”研学实践教联体活动。抓实综合实践教育,加强部门共建和丰富课程,改善办学条件。开展公益性服务,探索校外体艺类活动培训模式,丰富学生业余活动。
8.加强科学教育。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科学类课程建设,深挖课程资源,强化实验探究教学,精心设计开展实验性实践教学,增强科学课程的沉浸体验感,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政府奖评比、校园科技月等科技竞赛和“全国科普日”“科普报告荆楚行”等科技体验活动。
9.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各类学科课程。开展第二轮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学习研讨活动和新教材培训活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出台《潜江市中小学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全市课堂教学大改变。建立校本研训活动、优秀教研活动宣传交流、教学常规监测等机制,深入开展市、区、校三级教研活动,提升校本教研质量。积极创建基础教育教研省级试验区。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办法,适当区分小学和初中评价细则,引导学校树立全面的质量观。瞄准全省中考统一命题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有效组织研究考题变化和中考备考。
三、坚持统筹协调,以更优资源回应群众关切
10.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提升普惠性资源占比,改善一批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完成浩口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提高学前教育“两个占比”。推进办园体制改革,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园”试点工作,逐步扩大集团化办学覆盖面。加强公办园管理者培训和办园行为督导,树立正确办园理念和发展方向,提升保教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
1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稳妥整合农村小规模学校,规范学校撤并程序。深入实施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温馨校园和学校装备建设。完成园林六小扩容和育才路小学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兴盛路小学、莫市中学教学综合楼等项目,启动曹禺中学泰丰校区学生住宿楼等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化城区学校布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吸引力。
12.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落实《湖北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潜江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基本消除大班额。发掘高中学校优势资源,科学确定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打造办学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省级实验校和学科基地建设。加强高中学校选修课程建设,抓好课程资源整合和跨学科综合性教育活动,丰富选修课程。加快潜江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进度,启动潜江中学学生住宿楼建设,推进公办普通高中优化整合改革,进一步优化全市普通高中布局结构。
13.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完成职教中心项目建设,组建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持续推进中职教育“双优计划”建设,推进产教融合,强化专业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组织参加“中银杯”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管理机制,“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60%。发挥2个“技能工作室”引领辐射作用,全面建设高素质创新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
14.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全面贯彻《“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特殊教育公益普惠、适宜融合发展。做好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评估工作,通过入学联动、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方式,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分类安置。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中职部(班)。推动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促进普通儿童与特殊儿童深度交往。
15.推进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稳步发展。落实“学校抓活动、学区抓管理、中心作统筹”三级责任,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继教工作。做实潜江开放大学,出台《潜江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支持潜江开放大学新区建设,推动潜江开放大学向中高职贯通发展转型。建好社区教育主阵地,依托各类群众团体(协会),整合文化资源,推动社区教育向社会化、法制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四、坚持德才兼备,以更实举措加强队伍建设
16.提升教师队伍保障水平。做好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深化与知名师范院校的合作,加大优秀师范毕业生的招聘力度。引进补充优秀人才,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健全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加大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举办青干班和青年骨干提高班。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减负常态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关心关爱教师,及时关注教师心理状态和生活情况,举办教师联谊等活动。做好援疆援藏教师管理与服务工作。
1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筑牢师德红线,进一步学习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力度,加强党员干部和教师“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管理,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持续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和党员教师家校协同行动。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选树活动,深入开展庆祝第40个教师节和“寻找好老师、学习好老师、争做好老师”系列师德实践活动,大力表彰宣传优秀教师,营造“好老师就在我身边”的良好氛围。
18.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优化高中教师学科竞赛、义务教育专业测试和师德师风测试方案,注重结果应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抓好“国培”“省培”项目实施,组织校长、教师到武汉优质学校跟岗学习,开展关键年级和学科主题培训,提升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创新教师研训活动,全学科开展青年教师学科教学研训活动。完善“名师领衔、团队共建、引领学科、培育新秀”机制,推动名师、骨干教师、新教师共同发展。举办全市第13届教师博客大赛。
五、坚持先立后破,以更强改革激活发展动能。
19.推动教联体建设纵深发展。推动融合型教联体在发展规划、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师资调配、考核评价上深度融合,在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和评价上实现真融真统。加大共建型教联体在教师互派、跟岗学习、同步研训等方面的建设力度。深入推动教联体建设扩优提质,积极争创2个省级示范性教联体和县域教联体示范区。
20.巩固深化“双减”成果。实施校内教育减负增效行动,持续抓好中小学生“五项管理”、课后服务“五个严禁”和考试管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完善作业公示制度,优化作业形式和内容,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水平,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严查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推进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落实全流程监管,全面实现平台购(消)课、缴(退)费等环节,防止校外培训收缴费“体外循环”。严厉整治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和违规推销教辅教材行为。
21.推进“市管校聘”深入实施。持续深化“市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城乡教育资源,推动教师交流与教联体建设、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和下乡支教相结合,选派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城乡师资配置。
22.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深化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推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区与实验校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专递课堂”应用,推动基于录播教室的校际网络教研和“人工智能教育基地”工作,深化“三个课堂”创新应用。加大中小学校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数字校园全覆盖,深化3所省级试点校和5所市级试点校建设与应用,统筹解决中小学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提升“生机比”“师机比”。
六、坚持多措并举,以更高标准提升保障水平
23.推动办学行为科学规范。严格落实“一科一辅”,开展教辅材料专项治理“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优化班额设置,确保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推动化解中小学“大班额”。强化招生工作监管,修订完善高中招生政策以及义务段招生政策,坚决制止义务段超计划、超范围招生等违规行为。
24.抓好校园安全稳定。持续开展安全主题教育,不断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严格按标准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防基础建设,不断巩固校园“四个100%”。实施全市校园“110一键报警系统”更新换代,推动落实校园“人车分流”、教学区与住宿区物理隔离等制度,筑牢全市校园安全防线。建立健全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校园周边拥堵、学生出租屋、托管场所、两车整治等工作。强化后勤保障,抓实学校财务、食堂、环境卫生等管理,建设美丽温馨校园。落实校园传染性疾病防控措施,实施“健康校园”专项行动。推进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的建设。抓实青少年国防教育和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25.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齐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成果评比活动,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宣传,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强化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和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配备,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风险发现预警、干预处置机制,做好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干预,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对重点学生进行疏导干预。
26.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落实教育投入责任,守牢“两个只增不减”底线。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办学需求。精准做好全学段学生资助工作,强化资助育人功能。规范经费使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杜绝财经违纪行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
27.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督查、月报。扎实做好情况摸底、走访劝学,针对疑似失学重点学生,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包片、包村、包人的方式,深入学生家庭逐一走访,确保无一人失学辍学。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入学评价工作,落实科学安置,一人一案,保障残疾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8.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潜江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构建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围绕省、市年度教育中心工作,针对“双减”、校园安全、大班额、学前教育“两个占比”、教育经费投入、学生体质健康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巩固成效。结合教育部《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探索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等工作。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创新督学培训方式,提升督学专业水平,切实发挥督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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