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2016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全市教育中心工作,促进预算编制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规范透明。
二、预算编制重点
(一)非税收入。按照《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要求,编制2016年非税收入时,应综合考虑2014年实际完成数和2015年预计完成数,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填报。上报的非税收入计划数将作为各单位2016年预算内非税收入指标。在编报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时,应尽量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用款计划编报准确。2016年预算执行中,无特殊原因,不调整、不追加预算内非税指标。
(二)上年结余资金。根据《预算法》和《湖北省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余资金必须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编入部门预算收入来源,各部门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要结合2014年底结余资金情况,充分预计截至2015年底结余资金,并全面、完整地在部门预算中反映。
(三)足额编制人员支出。人员经费足额安排,不留缺口。对基本工资、离退休费(生活补贴)、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等按规定编制;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社保人员经费,按与财政教科文核对的人数、基数填报。
(四)细化公用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严格按定额标准编制。培训费、维修费(含教育信息化费)、应急资金分别按不低于公用经费总额的5%、20-30%、5%预算;放映费、校方责任险、体检费根据有关规定编入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继续实行零增长;工会经费不能高于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的2%预算。
(五)精确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要尽量精确,要有具体开支内容、测算标准和范围。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当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在编制属于本级财政资金的项目支出预算时,要严格按照项目设置,填报规范的项目申报文本,报送依据充分的项目经费概算和基础资料。
(六)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的编报
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按照“预算-计划-采购-支付”的工作流程,各单位部门预算安排资金购买的货物、工程、服务均应先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再根据预算安排申报具体采购计划,方可实施政府采购,签订合同,最后凭相关材料申请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要结合部门预算表中的项目支出表,一般项目支出都应在政府采购预算之列。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的方能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没有编制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采购。
2、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与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编审工作同步进行。单位在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时,应当与政府采购预算、相关资金预算有效衔接。各单位要通过资产软件申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打印《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报市局审核后再上传,资产限额、标准参照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潜江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潜财行资〔2014〕144号)。
3、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报
2016年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各单位要按照绩效预算要求,编制量化、恰当、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包括项目工作目标、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实施进度、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和相应的考核指标,作为预算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基本情况
1、机构数。截止2015年底止,教育系统纳入财政预算的各类机构共128个,即教育局机关、7个二级单位(含园林分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12所(含市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学26所,小学85所)、高中6所、高等成人教育1所、职教中心1所、幼儿园1所。
2、人员情况。教育系统纳入财政预算的财政供养人员共有7656人,其中在职人员5429人(义务段人员4240人,非义务段人员1189人);离休人员8人(义务段3人,非义务段5人);退休人员2219人(义务段1861人,非义务段358人)。退养民师134人,遗属人数459人。
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领退休费42人,其部分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2012-2015年省招录农村教师807人医保、养老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公积金纳入财政经费预算。
3、学生数。全市学校在校学生纳入预算的共有81240人,其中小学生41487人(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84人),初中生17615人,高中生13916人,成人教育学校学生1365人,中职学生820人,幼儿园学生6037人。
四、2016年预算内财政经费
2016年预算财政经费预算总计45049.23万元。
1、人员经费34813.31万元
一、人员经费编报口径
⑴基本工资编制口径:按组织、人事部门核定工资测算纳入部门预算(在人社局未调整工资前,在职人员按2015年10月批复的工资加上预发200元纳入预算)。在职人员年终考评合格后,按政策发放年终奖励工资。
⑵津补贴编制口径:
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按组织、人事部门核定工资测算标准测算(不含改革性补贴)。
义务教育阶段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批复的70%测算,奖励性绩效(30%部分)工资由教科文科统一纳入项目预算。退休人员按实际批复标准测算。
根据《潜江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潜政办发[2012]99号)文件精神,实施绩效工资预算的事业单位,取消第13个月奖励工资。
特殊岗位津贴按市津贴补贴办公室批复情况执行。
⑶医疗保险编制口径:
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保按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610元/月)基数的7%测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职人员医保按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基数的8%测算;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职人员医保参照全额单位测算。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暂不负担。
⑷住房公积金编制口径:
全额行政单位(含整体参公的事业单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财政工资和财政负担津补贴总额的6%测算;
全额事业单位(含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财政工资及财政负担绩效工资总额的3%测算。
⑸离休人员各项经费编制口径:
工资按人事局、组织部核定标准测算。
津补贴按规范津补贴口径测算。
公务费1500元/人、年。
特需费500元/人、年。
护理费分为三个标准:一是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1800元/人、月。二是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1200元/人、月,三是其他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按鄂组通[2013]44号标准执行(1000元/人、月)。
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由市财政局社保科统一编入预算项目经费。
⑹退休人员退管费按200元/人、年标准纳入部门预算。
⑺在职女职工护理费按20元/人、月测算。
⑻市编委批复的工勤人员财政补助标准为22000元/人、年,其他人员不变。
⑼退养民师满25年工龄的,月工资由1223元调整为1451元;满30年工龄的,月工资由1275元调整为1503元。
2、预算内公用经费689.5万元。
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省厅标准执行,中学按106元/生、年即(800-270)*20%,小学按86元/生、年(600-170)*20%配套,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按15元/生、年计算,特校生均公用经费按1166元/生、年配套;
⑵财务独立核算的全额行政部门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在30人及30人以上的公用经费按0.68万元/人、年测算;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在30人以下的其他行政单位,每个单位公用经费基数为4.5万元,其单位公用经费为:基数+(在职财政供养人数×0.52万元);
⑶财务独立核算的全额事业单位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在40人及40人以上的公用经费按0.46万元/人、年测算;在职财政供养成人员在40人以下的其他事业单位,每个单位公用经费基数为4万元,其单位公用经费为:基数+(在职财政供养人数×0.36万元);
3、项目经费9546.42万元。其中:
⑴常规项目202.96万元。其中计财科预算77.96万元,即市直非义务学校修缮费20万元、成职教经费20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资助中心等工作经费16.4万元,线路租金14.56万元;电教馆小型设备购置费及维护费16万元、远程教育经费9万元;电大师训费8万元;特校残疾学生生活补助4万元和财政转移支付6万元;教科所青少年创新奖10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7万元;教研室教研经费55万元。
⑵延续项目100万元.其中学区公用经费85万元;不可预见费15万元。
⑶政策调整项目7373.5万元。其中:
计财科预算7083.46万元,即农村税费改革经费固定性转移支付6%用于校舍建设133万元;义务教育新机制地方配套经费338万元;第二个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预留经费100万元;六一慰问经费5万元;助残活动经费5万元;镇处教育年度考核政府奖20万元;全面改薄工程档案建设及人员培训费10万元;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年检及省、市政府实事办理工作经费;50万元;实施学校现代化建设工作经费20万元;义务段2015年30%绩效工资3400万元;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免费师范生工作经费20万元;2012-2014年省录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经费1202.2万元、校车补助经费300万元;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生活补助249.6万元;城市学校免费教科书经费640万元;民办学校协会经费1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配套资金(配套和补差资金)371.66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地方配套资金118万元;非教育系统中职专项经费(卫校、职校、技校)100万元;
电大预算60万元。其中学前教育培训经费25万元;义务教育教材教法培训35万元;
教研室预算高考奖金60万元;
体卫艺预算20万元。其中美育节、中学生篮球运动会10万元;足球普及暨联赛经费10万元;
招办预算标准化考点运维费20万元;
潜江中学预算体育场建设付利息100万元;
职教中心预算专项经费30万元;
⑷非常规项目870万元。其中2014-2018年5年全面改薄建设项目680万元;教育奖励基金40万元;校园安保资金150万元;
五、2016年教育系统经费投入及支出情况
2016年预计教育经费总收入80882.1万元。其中
1、市级财政拨款44049.23万元;
2、纳入国库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8409.34万元;
3、其他自有资金9472.51万元(其中贷款5500万元);
4、上级财政补助14565.20万元;
5、上年结转438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2901.2万元;上年非税收入结转745.34万元;其他结转739.28万元。
2016年预计教育经费总支出80882.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3513.66万元;
2、公用经费8578.77万元;
3、项目经费28789.67万元。
六、其他说明
1、2016年全面改薄建设项目经费编入预算。
2、“两费”资金与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教育资金编入当年预算。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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