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中小学班主任
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
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相关学校: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示新时代我市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育人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2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1〕13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
一、主要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推动各地加强班主任队伍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发挥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骨干作用,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带班育人、家校协同等方面能力,推动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二、组织安排
第一阶段,活动部署。各地各校按照《2021年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见附件1)《2021年全省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见附件2)要求,部署开展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
第二阶段,学校推荐。各地各校按照分配的参赛名额遴选推荐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参与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第四阶段,展示交流。市教育局择优推荐教师参加全省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市教育局管理员登录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专区”,统一上传推荐材料。获奖的典型经验和案例由省教育厅在湖北省教育资源公共平台、全省教学点网校相关平台展示。
本次活动由市教研室承办。今年小学、初中道德与法治和高中思想政治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不再举行初赛,通过本次活动选拔决赛人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将组织开展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作为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对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市级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承办单位为市教研室,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各地各校开展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各地各校要研究制订活动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和责任人,为教师参与展示交流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三)严格把关。各地要完善推荐标准和程序,坚持严格把关,精心遴选。参与展示教师资格及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所在学校负责核查把关。参与教师提交的所有文字和视频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由展示教师个人承担。
(四)规范开展。各地在安排部署开展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在活动的各场所、各岗位、各环节严格规范开展相关活动。要坚持公益性, 防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机开展商业宣传活动。
四、其他事项
1.参赛名额:各局直学校、民办学校推荐教师1人参赛,各学区推荐小学、初中教师各1人参赛,园林分局推荐小学教师5人、初中教师4人参赛。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分别评审,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按以上名额分别报送。
2.请各地各校将推荐材料光盘及《班主任信息汇总表》、《思政课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4)加盖公章后,于9月23日前交市教研室,并通过办平台发送电子版。
3.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具体业务咨询可与活动承办单位(市教研室)联系。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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